从十年前文学学术界的一场抄袭与反抄袭之争
2015-12-05 00:20:21 | 来源:新浪微博 | 投稿:沫代离岸 | 编辑:小柯

原标题:从十年前文学学术界的一场抄袭与反抄袭之争


大概一个月前,#唐七抄袭#这个话题开始升温,在各家书粉、作者粉以及围观路人的推动之下,当事人唐七在沉默了十余日之后对网友的质疑和其他当事人的说明进行了3500字的回应。

然而这个3500字的回应似乎并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引来的更多的质疑。

网友提出的是“唐七抄袭”,并针对唐七的成名作《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与大风的《桃花债》制作了调色板,另外也指出《华胥引》以及唐七正在连载的《四幕戏》等作品也存在抄袭。此外,先发声的几位当事人指出唐七当年确实有过不当行为,但“没抄多少”,并且小说后半部分的架构也是唐七通过某种手段哄着他人帮着整理的。当事人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唐七抄袭,但却足以说清唐七成名作诞生的经过。

不过唐七在3500字的长篇幅中对于调色盘没有做出解释,承认模仿文风,否认抄袭,辩解称其他当事人在说假话。

唐七在声明中先说,不是因为心虚才不回应,而是因为自己最近没上网而已,没想到被人“污蔑”成这个样子。网友是“圈外人”,什幺都不懂,看她的笑话有意思吗!那几位作者满口胡言,你们不要听她们的“一面之词”,你得听唐七说。

于是唐七接着以较为“谦逊”的姿态说她当年是个刚毕业爱写作的小透明,因为喜欢某作者的文所以模仿文风写了,还有前辈愿意指教,唐七表示很感动。没想到自己红了,但是却给自己喜欢的某D姓作者造成了困扰,她想解释,但是D姓作者不理她,后来D还专门黑她,找人黑她,组团黑她,诋毁她,掐她人品(接着举了网传的她的好多黑料,言下之意这些都是D指示别人故意说她抄袭并且黑她人品)。

还有那个前辈,说好了指导自己的,但是她的指导自己不接受,前辈就对外乱说话,说帮她打了提纲等等。说到这里,前辈就不再是前辈了,而是个厚脸皮的人。(注意,唐七说她不会骂人,但是最后回敬了她“喜欢的”D姓作者一句“六字真言”)

此后各路媒体终于找到话题,有些媒体还是比较客观,抓住了“抄袭”这个重点,并列举了唐七的多部小说涉嫌抄袭的情节。然而只有一家媒体画风不同,很八卦地只揪住其中的一部作品和一个作者,接着唐七的话茬继续说“人品”,并将焦点引向了改编的电影以及演员上,暗指D作者炒作,同时踩了反抄袭的网友一脚,说你们也就是一时的闹腾,看你们能闹多久。

一轮论战结束之后是两方当事人的第二轮回应。当然,正如一篇长微博所说,我们在说抄袭呢,你们怎幺说着说着就跑偏了?

再之后就到了7月12日唐七的生日,唐七转了官网的一篇长微博,然而这篇微博带有极其激烈的感情色彩,并将网友对唐七抄袭行为的谴责定性为“网络暴力”,将网友比作无知暴民。这个比喻似乎并不恰当。当然我还见过有人将主张唐七抄袭的网友比作文革时期被人当枪使的“红小兵”,这个比喻更加不恰当了。因为上述事件都牵扯到政治,权力之间的较量以及对群众的行动引导能力不是我等后来之人所能了解的。而这一次的论战纯属文学界,至少是网文界的事情,我们只是普通的读者,跟那些事件性质完全不同,也不能相提并论。


反抄袭、反剽窃是一个学术界和文艺界长久以来一直存在的严肃问题。


也许有人觉得小说,尤其是网络小说,不过是个消遣,何必那幺认真。

反抄袭是一种态度,虽然小说可能不如学术文章的要求那幺严格,但毕竟也是作者辛辛苦苦、呕心沥血创作出来的,甚至于小说也可以成为学术研究的对象,比如《红楼梦》与“红学”研究。

既然是劳动成果,便由不得他人不劳而获窃而取之。


在前秦时期,《礼记·曲礼上》言:“毋剿说,毋雷同”,郑玄注曰:“剿,犹掣也。取人之说为己说”。“剿说”作为一种不良现象提出,其含义实际等同于后来的“抄袭”、“剽窃”。(引自:李明杰、周亚《畸形的着述文化——中国古代剽窃现象面面观》)

由此可见,抄袭这种行为可以说是伴随着写作而产生的,但是这种行为在出现之初便不被认可,是一种应当禁止的不当行为。因此,不能说“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是对的,也不能因为某媒体说的,现在“网文同质化”,就可以认为网文抄袭不算什幺大事而默许这种行为。

刘备在遗诏中告诫自己的儿子刘禅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小错不断,大错不犯”这种观点明显是错误的。什幺是小错,什幺是大错?万事万物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许有些行为对某人来说是小错,但是发生到了他人身上或者在他人看来,这就是大事。如果平时就对一些小问题不加在意,并且放任这种行为,那幺久而久之就会无视“小错”,小而化无,将“小错”的标准再提一级,那就离“大错”不远了。

我最近在看一本书,叫做《理智向左,疯狂向右》,副标题是《连环杀手的怪诞行为学》,里面介绍说,根据资料显示,连环杀手在成为杀人凶手之前,大部分都是从虐待小动物开始的。可能这个例子有些不太恰当,但道理是同样的,就是大的恶行都是从小的不当行为开始的。


好了,现在还不到3500字,此时进入主题应该还不算跑题。我们言归正传,由我来给大家讲个故事,一个十年前发生在文学学术界的一场抄袭与反抄袭的论战。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我之所以要介绍这场论战,主要是在看了相关的文章之后,我觉得这个事和我们现在所经历的“唐七抄袭”以及其他的抄袭事件上有很多相似之处。而这个故事虽然是学术界针对博士论文抄袭引发的,但事件当事人是文学博士,论文主题是古代公案小说文化,也就是说与小说界有些关系,内容比较接近,而且不会像其他论文一样有太过专业的内容。


我不太会讲故事,故事有点长,我尽量让大家看清楚。

这件事在公开场合提出来是在2004年12月,但是双方开始交涉是在2004年1月。算起来到现在,其实过了不止十年。

首先我要介绍一下事件的双方主角:主张自己被抄袭的和被控抄袭的两位。(此外还有其他相关人员,如双方的导师、控诉方找的学术专家鉴定人、居间协调人等,这些人都是古代小说研究的专家级别的人物,暂时先不作介绍)

主张自己被抄袭的是北京师范大学的博士毕业生苗同学。1999年7月,苗同学获得了北师大博士学位,博士论文为《中国古代公案小说史论》。在2004年时,苗同学担任南京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被控抄袭的是首都师范大学的博士毕业生吕同学,在苗同学写完博士论文后的第三年,也就是2002年7月,吕同学获得了首师大的文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为《古代小说中公案因素的文化分析》。在2004年1月,这篇论文以《古代小说公案文化研究》为题,由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注:这本书现在在旧书网和一些网站上还能买到,网上也有电子版,不过买的人貌似不多)。在2004年时,吕同学担任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副教授。


好,主角介绍完毕,接下来我要讲讲事情是怎幺发生的。


苗同学对于古代公案小说下过很多功夫,硕士、博士论文都与此有关,并且自述曾在学术杂志上发表过相关文章20余篇,所以对这个方面的研究动态十分关注。

2004年1月,苗同学的朋友说吕同学的书出版了,正是古代公案小说方面的。苗同学出于对学术热爱,当下便购买了吕同学的大作,没想到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书的内容怎幺这眼熟?这观点、这句子,真的不是自己化了个笔名写的?

苗同学对比了一下自己四五年前完成的博士论文,发现这书对自己的论文“抄袭相当严重”。

不过此时苗同学的博士论文并未发表,苗同学称论文完成时有些仓促,文章中存在一些错误,还有些观点没有来得及阐述,而学术是件严肃的事,出版需要慎重。苗同学表示自己的博士论文打算出版,但是不会原文出版,需要时间修改,这也是一个学者对待学术应有的态度。

大概也基于二人不同校、自己的论文也没出版等原因(这是我个人的推测,具体原因苗同学没有说),苗同学没有直接找到吕同学本人对质,而是找到了一位前辈萧先生,将此事告知前辈,寻求指导。萧先生是古代小说资深研究专家,是原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也是《明清小说研究》杂志主编。

苗同学向萧先生指出了吕同学的书与自己论文的“相同之处”。但是对于一个学者来说,“抄袭”是一项严重的指控,单听苗同学的说法还是太草率了,于是萧先生让苗同学找更多、更充分的证据。萧先生是个古道热肠又正直的人,他提出将此事转告吕同学的指导老师段先生。(在后期双方通信态度发生转变后,萧先生仍自告奋勇积极从中调解,但由于吕同学拒绝承认抄袭,矛盾进一步激化,最后在2004年12月,苗同学忍无可忍,选择了在学术批评网上撰文公开此事,这是后话)

此时仍是2004年1月,苗同学反应迅速,萧先生也积极行动,吕同学的博士生导师,也就是首师大的教授段先生也很快给苗同学写了回信,言语极为客气,对苗同学用了“称兄道弟”的亲切表述,表示已经通过萧先生了解了苗同学的意见,他也让自己的学生吕同学进行查对。然而段先生此刻拉了另一个人下水,这个人便是苗同学的博士生导师,北师大的教授张先生。


说到这里可能大家有些混乱,其实很简单的事,苗、吕两位同学直接联系,当面对质,把事情说清楚不就好了吗?找前辈咨询意见可以理解,但是拉上两位导师要做什幺呢?

这就要说说两位导师和两位同学之间的关系了。

吕同学的导师段先生参加过苗同学博士论文的评审,而苗同学的导师张先生则在三年后评阅过吕同学的博士论文。两位同学的论文主题相近,而且两位导师均读过两位同学的论文,然而张先生并未提出吕同学的论文抄袭了自己的学生苗同学的文章。原因何在呢?

这样事情就变得复杂了。

我想,导师都是会爱护自己的学生的,护短是人之常情,段先生拉张先生下水,既有解决问题的考虑,大概也有护短的考虑。当然两位导师都是德高望重的学者,我在这里也不好妄加猜测。


之后到了2004年4月,吕同学一直没有给苗同学回应,而苗同学已经写好了揭发吕同学抄袭文章的初稿,并列出了自己发现的证据,希望吕同学能够正面回应。苗同学将这篇寄给了两位导师,还呈请了南京大学文学院院长也就是苗同学的单位领导董先生等资深专业人士指教。

随后两位导师在5月给了苗同学回信,转达吕同学“交换意见”的看法。而从信的书写上,段先生对苗同学的称呼已经由“某某兄”变成了“苗某某同学”,少了很多客气,摆出了老师的姿态。这让苗同学感觉很惊讶,为什幺会有这样的转变呢?

对此,南京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任东来教授在《学术批评与学术界人际关系网络》一文中猜测,一是段先生不认为吕同学抄袭了,二是苗同学将事态扩大化,并想在报刊公开此事的表态,坏了学界“家丑不可外扬”的潜规则。


双方进入了僵持状态,萧先生还一直积极调解,但是并没有起色,一直到了9月初,吕同学依然没有直接表态。苗同学忍不下去了,便写信给自己的老师张先生,提出吕同学缺乏诚意,说要交换意见却毫无消息,自己准备将此事公开,并向段先生转达歉意。这样一来,吕同学终于在9月10日给苗同学写了第一封信,当然还是不承认抄袭,希望面谈。苗同学9月18日回信说希望书信联系,因为大家都很忙。吕同学10月的回信避谈抄袭,只说有误会,听说苗同学的论文要出版,称其可以为苗同学撰写、发表一篇书评。此前在6月时,吕同学还要请苗同学参加她的科研项目。对于吕同学这种“理直气壮”,甚至于有些“示威”感觉的态度,苗同学显然十分生气。(这场面似乎有点眼熟,比如唐七当年邀请大风为她的三三十桃写推荐,她的编辑将三三十桃寄给大风……)

苗同学的回信语气变得强硬,表示“完全不能接受你的建议。我的书是要出版,但写书评自有资深专业人士来做,还轮不到你”。“我和你素不相识,根本不存在误会,论文早晚的事情也根本构不成问题,你的问题是抄袭,这一点你是无法回避的,不要以为我软弱可欺。如果你不承认抄袭,我们根本不需要交流,将事情公开,让学界和公众来评判。”同时,苗同学提出了要求吕同学写道歉信,赔偿损失的要求。

正是这封强硬的回信让二人彻底撕破脸,吕同学提出“抄袭与否是严肃的学术问题,并非某个人的一面之词就能论定的,要经过严格的学术程序、由专家进行审慎的学术鉴定,这点常识想必你是知道的。其次,你的做法已经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并暗指苗同学要求赔偿损失的行为是对吕同学的敲诈,是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地运用法律武器,对一切侵犯我合法权益的行为追究刑事、民事责任,以维护我自身的合法权益!”


故事讲到这里,各位看官是否觉得更加眼熟呢?

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方流芳教授在《学术剽窃和法律内外对策》一文中分析,“当一个人面临剽窃指控后,他的反应不外以下四种:

(1)反制。例如提起名誉权诉讼,声称自己受到诽谤。(注:李亚玲诉CJ)

(2)辩解。例如,将责任推给第三人。

(3)沉默。不发表任何意见,静待负面影响消失。(注:吕同学开始就是这样,脱了数月之久。而唐七……现在就是在等。)

(4)认错。如果真的存在剽窃,认错是最好的选择,一个人可以通过认错去证明了他的勇气和诚实,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注:比如果果对于《琉璃般若花》的解释,认错了,获得了大部分网友的谅解,但是她的这篇解释是很有技巧的,将自己的主观过错做了最轻的解释,并且没有向原作道歉。而对于她的《花千骨》涉嫌抄袭一事只字未提。所以这样的部分认错是否真的能减少负面影响,还真不好说。)


好了,既然吕同学也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了。苗同学也就不用顾及吕同学的导师段先生的面子了,干脆公开好了。

苗同学在2004年12月在学术批评网上发表了第一篇文章:《首都师范大学的博士论文抄袭案——评<古代小说公案文化研究>》。在文中他从语句的直接抄袭、引文和论据的抄袭以及观点、思路、论证方式的抄袭(高级抄袭)三个方面举例证实了吕同学的抄袭行为,并引用了《着作权法》和学术规范以及《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权司[1999]第6号),指出吕同学这就是抄袭。并论证了为何能够认定吕同学看过苗同学的论文,提出了要吕同学公开道歉、赔偿损失;有关学术机构应重新评估、审查存在严重抄袭问题的博士论文;出版社停止发行并收回这部严重侵犯他人着作权的着作等要求。最后阐述了吕同学的抄袭不是个例,只是个代表,这不止是抄袭者个人的道德问题,而是与整个社会风气、学术风气有关。

苗同学最后指出,在不良学术风气的熏陶下,一些人丧失了是非感,没有意识到抄袭、剽窃问题的严重性。比如吕同学面对如此明显的事实,竟然还敢理直气壮地说“在事实上拙作与你的博士论文之间不存在任何抄袭”,并反过来说苗同学侵犯她的权益。如果在学风良好、对抄袭行为形成强大舆论压力的情况下,她还敢这样做吗?想想也觉得可怕,如果年轻的学子们从学术研究的起步阶段就开始染上抄袭等恶劣风气,将来还能怎幺指望他(她)们传承文化薪火、负担其学术研究的重任?

对于苗同学的公开指责,吕同学自然也不能继续沉默了,她做了与苗同学篇幅相当(字数不知道,但排版上有十几,绝对不少于3500字)的一个回应,发表了《对<首都师范大学的博士论文抄袭案>一文的答复与声明》。

乍一看反驳还是有点道理的,且其中“最明显”等字眼尤其加强了她的气势。她对苗同学提出的部分意见作出了解释,但是更多是在控诉苗同学敲诈她,苗同学的观点也不都是独创的,有些是常识,常识还不能别人用了?我们方向差不多,引用的东西一样有什幺问题?你苗同学说你写错了我也抄错了,那你倒是把对的写出来啊!你说我没看过书,那你看过吗?你引用法律规章,你说我抄袭严重,“你苗个人有什幺权利充当判官?”……总之这个答复充满了火药味,但好在没有写出“copyyourmam”这样的“六字真言”。在这篇答复中,吕同学俨然一副受害者的姿态,并意图向读者表明自己是愿意积极沟通的,但是你苗拒绝沟通,你苗就是想讹我5万块钱!你的学术研究就值5万?太瞧不起学术了!


到这里先暂停一下,反正吕同学之后也没再做出任何解释,而苗同学后续又写了篇幅更长的两篇评论文章。

要不说历史总是相似的,看看吕同学再对比一下唐七就明白了。不过唐七只是硕士生,才刚满30岁,当时吕同学已经博士毕业担任副教授,也都35岁上下了,知识水平和阅历显然高出唐七好几个档次,回应也明显比唐七高明得多,文化性也强得多。然而对于抄袭的指责,这种回应也是明显有失其应有的水准的。

我们来看看抄袭者的反驳点:一是常识观点不是抄袭,在小说界就是经典梗的使用。二是你指出的抄袭对比是断章取义,误导读者。小说界则是对调色盘的质疑。三是你个人没权利判定我抄袭,你得找专业人士鉴定,到小说界就是,我抄没抄法律说了算。四是你这样做损害我的名誉,你诽谤,我要用法律维权。五是我一开始就积极愿意解决,但是你不要解决,你的论文要发表了,你才耿耿于怀,你嫉妒我。小说界就是,我红了你没红,你眼红了,你老纠缠我,没完没了有意思吗。

当然这些反驳并没有解答对抄袭的指责,跑题了。

所以苗同学的第二篇《再评首都师范大学的博士论文抄袭案》驳斥了吕同学的“敲诈”说,并公开了双方的通信原文。我想这大概就是苗同学不同意面谈而是要书面交流的原因了,有证据可查。证实吕同学说的不属实,苗同学看到吕同学的回应后向两位导师核实吕同学在文章中提到的两位导师的意见,导师表示不知道,也就是说吕同学捏造了事实。

不过苗同学这里也有点跑题,因为他说了事实原委,在揭露吕同学颠倒是非的同时还自证人品,用前辈对自己的评价证实自己不是意图“敲诈”的人。

在唐七这件事我们也能看出来这样的走向,双方发表第一轮辩论后,就开始拼人品了。显然,吕同学那边似乎没什幺帮腔,而苗同学却举出了几个大咖对自己的支持。在唐七事件中,有一位编辑帮唐七说了话,但是后来被打脸,据说发现唐七给自己贴金捏造事实的真相之后就对唐七取关了。此外帮唐七说话的只有她的读者,唐七没抄,我们读者来证明!而反观被抄袭的作者以及被唐七说脸皮厚的前辈却获得了大量的支持。以大风为例,转发大风声明的作者、编辑等有很多,证实唐七3500字中说大风有团队、找人黑她等都是不可能的。而那位前辈的评论下方也有人表达了对唐七颠倒是非的谴责。

不过苗同学这篇文只是前奏,因为他此时还准备了第三篇文,进一步证实吕同学抄袭,并反驳吕同学在专业问题上的回应意见。苗同学发表了30多页的《三评首都师范大学的博士论文抄袭案》,更加充分论证了吕同学的抄袭行为。并找了吕同学文中提到的专家,辽大中文系教授黄先生,公开了黄先生的回信,证实自己的观点是独创观点。且指出吕同学的回应反而暴露的更多的问题,吕同学的回应是信口开河,胡编乱造,错误百出的。最后苗同学称在这次事件中给他提供支持和帮助的人,包括给出法律方面意见的江苏新闻出版局的负责同志和律师朋友,帮助审读和给出专业鉴定意见的黄先生、鲁先生等前辈以及浙江大学、澳门大学等着名院校文学系的同行们,再次证实自己是“得道多助”。

2005年1月,苗同学的三篇文章和吕同学的一篇回应以及前文所述任教授的一篇评议发表在《社会科学论坛》杂志上。在2005年5月,苗同学又写了一篇《我所遭遇的抄袭事件》,再次说了事情经过。


不过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这件事的结果如何。

从知网上查询,吕同学在2014年时也还有发表论文,不过不是古代公案方面的了。下面的作者介绍,她现在是北外教授,而网上依然能买到那本涉嫌抄袭的着作。可见这件事似乎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但是,吕同学赢了吗?

十年过去了,时间能够证明一切。我们来看看对比就知道了。

在知网上查询与吕同学有关的文章(包括吕同学撰写的,也包括注释、引用等在文章中包含吕同学名字的论文),共95篇,其中5篇是与此事相关的,吕同学署名的文章不多。而苗同学的相关文章有930余篇,数量相差近十倍,其中苗同学自己写的论文从90年代至今数十篇。

所以说有没有能力写文章,还得是作品说话,对吧?(我记得唐七微博下有书粉说唐七可以作品说话,清者自清,那幺我实在不知该怎幺解释那些年她乱用的字词和语句……)

在微博上搜索吕同学的名字,与之相关的微博只有分享她那本涉嫌抄袭的着作的电子版的预告地址。而搜索苗同学,出来很多相关微博,包括他的新作以及到其他院校开讲座的消息,也有学生对他的评价,都是很高的评价。(不过也有个人专门在骂他,那个人的微博和文章我看了,坦白说,像疯狗,挺偏激的,这里不提了)

在百度百科上,没有吕同学的百科。而苗同学有专门的介绍,现在是南京大学文学院副院长,教授,着作也有几部。

在百度搜索,吕同学比较悲惨,排在前面的都是那场论战的论文,反正她的名字是和“抄袭”两字分不开了……

苗同学在后来还专门给学生开课,从本科生开始就教导他们不能抄袭,并写了教学经验。可见这件事对他的影响也是极大。

最后说明一下,因为双方当事人都是大学教授,出于尊重,我就不公开二位的名字了,本来还在百度上截了图的,现在觉得还是不放了吧,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知网看看我文中提到的几篇文章,百度上也能查到,也可以试着搜搜两位的名字。不知道这里有没有两位的学生或者校友,千万别批我啊,我就是个讲故事的,没别的意思。

暂时就到这里吧。实在太长了,可能有错别字,多包涵……

现在,我们只要等待,七年都等了,不妨再等个三五年,看看唐七的这件公案最后能有个怎样的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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