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中的神秘主义元素》
2015-12-04 16:30:19 | 来源:新浪微博 | 投稿:冬之野 | 编辑:小柯

原标题:《中华文化中的神秘主义元素》



中华文化中的神秘主义元素

2015年7月2日,星期四

张功耀

我这样标题是费了一些思考的。如果我标题为“中华文化中的神秘主义”,给人的印象可能是神秘主义仅仅是中华文化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样就与西方文化中的神秘主义没有太大的区别了。下面我马上要谈到的是,中华文化中的神秘主义是无孔不入的,也就是中华文化的每一个方面都渗透了神秘主义。就连起个名字,抬腿走路,打过喷嚏,送个礼物,选个手机号码,都充满了神秘主义。用鲁迅先生的话说,就连科学都充满了妖气。宗教就自然更加不在话下了。这就是说,神秘主义是作为一种文化元素渗透到中华文化当中的。所以,我就用了这个标题。

一、中华文化中无孔不入的神秘主义

我想用罗素的一句话引出今天的话题。

罗素说:“你要是渴望荣耀,你可能会妒忌拿破仑。但是,拿破仑会妒忌凯撒;凯撒会妒忌亚历山大大帝;而亚历山大大帝,我敢说,则会妒忌实际上并无其人的海格里斯。”(《罗素文集·走向幸福》)

在这里,拿破仑、凯撒、亚历山大大帝是人。他们没有任何神性。海格里斯(Hercules)是希腊神话故事中的宙斯(Zeus)和世俗女人阿尔克米尼(Alcmene)私通之后生下来的“大力士”。它既是神的儿子,也是人的儿子。因此,你把它说成“大力神”也对,把它说成“大力士”也对。当然,比较好的说法,还是把他说成“海格里斯”。但是,他实际上并不存在,则是每一个阅读这个故事的人都应该知道的。

这个“大力神”的文学设计具有很高的文学成就,具有非常耐人寻味的哲理和文学欣赏价值:

首先,它把正义、法律、秩序、光明、自由神圣化了,把它们看作的至高无上的一种存在。它所借用的文学手法就是把大力神描绘成天空之神的儿子。而正义、法律、秩序与光明紧密联系在一起,因为宙斯也是光明之神,大力神又是光明之神的儿子。于是,在作者看来,只有具有正义、法律和秩序传统(大力神具有宙斯血统)的人,才可能是最有力量的人。

其次,正义、法律、秩序、光明、自由(天空之神寓意了“自由”)是人类的最爱。这一点作者以阿尔克米尼对宙斯的爱作了喻示。人类为了追求这些,愿意为此过流放的生活,直至为它贡献自己的一切。阿尔克米尼最后为坚持对宙斯的爱而流放致死,就喻示了这一点。

以正义、法律、秩序、自由为父,以善良、美丽、忠诚为母,人类才能获得战无不胜的力量。

你看,这个神话故事表达了一个深刻的哲理,那就是:人类热爱正义、法律、秩序、光明和自由;它们是神圣的;当它们与善良、美丽和忠诚相结合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这个文学设计,比吴承恩设计出孙悟空高明多了。你看那个孙悟空,看上去很有本事,可以闹天宫、闹龙宫,却与正义、法律、秩序、光明、自由,毫不相干。更加使人扫兴的是,孙悟空的本事不是来自孙悟空本人,而是借助其它神仙的神威,比如,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太白金星。没有这些神仙,孙悟空同样是废物一个。更加要命的是,孙悟空的本事不是至高无上的。一个是如来佛在管他,一个是他的师傅给了他一个紧箍咒在控制他。所以,孙悟空最后只能归化,成为佛祖的弟子。于是,吴承恩关于孙悟空闹天宫闹龙宫的事的描写,都成了改造这个孙猴子的铺垫。

通过这样的比较,大家应该不难发现,创作大力神的文学成就和思想成就比创作孙悟空高多了。如果要我在大力神和孙悟空之间,作二中择一的选择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大力神。

我们在座的各位所拥有的体力、权力、财富,恐怕与我差不多,都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我们跟人家打官司,总是打不赢。为什幺呢?因为在我们中国,正义、法律、秩序、光明都不神圣。我们现在反对迷信,批评中医,倡导科学,实际上就是在维护正义、法律、自由、光明和秩序。如果我们懂得了“大力神”这个神话故事所蕴含的哲理,我们就能够坚定我们的信心:我们也一定能赢得阿尔克米尼的爱,也一定能获得一股不可战胜的力量。换句话说,我们也能成为“大力神”。

可是,在我们中国,神的概念是什幺样子呢?

首先,我们死了以后会被送上神龛,变成神。狄青明明是人,但他同时又是武曲星,具有很多神的品格。关云长也是人,许多人把他放进关帝庙里去崇拜,也变成了神。在西方国家有医神。在我们中国没有医神,但却有神医和大师。前者是死了数百年,甚至上千年之后,被追认起来的。着名的平安莅临者医神,原本是古埃及公元前2600年的一个医生、建筑师。古埃及的医术传入欧洲以后,欧洲人发现他是人类有据可查的第一个医生,被欧洲人追奉为医神。古罗马的台比留(Tiberius)皇帝还为这位医神撰写过铭文。后者,中国的神医,出生就怪怪的。你看那位神医扁鹊,长桑君第一眼见到他,就发现他“非常人”。他学医的过程也是神秘兮兮的。长桑君给了扁鹊药以后,人都不见了。扁鹊第一次看病,是给赵简子看病。当时的赵简子昏迷不醒。董安于问扁鹊,赵简子得的什幺病。扁鹊说,赵简子得的病与秦穆公相同,在做“其后将霸,未老而死”的皇帝梦。两天半之后,赵简子醒了。他向周围的人描述说,他果然是做了一个皇帝梦。秦穆公梦见的是皇帝是对他预言“未老而死”;赵简子梦见的则是皇帝对他说“七世而亡”。你看,非常灵验!扁鹊出生神秘,学医神秘,行医神秘,于是就有了“神医”的雅号。从那以后,我们中国可谓神医辈出。有些神医现在还活着呢!只不过,有些神医已经被抓起来了,有的神医还在大学里头讲课。

但是,各位仔细观察不难发现,中国神医的神秘性,似乎并不具有神性。用英语说就是,他们实际上是一群occultist healers,而不是一群sacred healers。他们的所有“神性”都没有充分地宗教化。我估计,即使把他们放进庙里去,人们也不会像崇拜平安莅临者医神那样去崇拜他们。当然,崇拜他们的人还是会有的。比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里的卫生部部长王敏章、体育部部长伍绍祖、富翁马云、演艺界的明星赵薇,不就对王林大师顶礼膜拜过吗?你说赵薇这样一类的人无知还可以,说王敏章也属于无知的鼠辈,恐怕就说不过去。但是,我估计,要把王林之流奉为医神,而不是神医,恐怕就再过两千年也是不行的。为什幺呢?因为中国的神医是欺诈加愚昧的产物,只有愚不可及的傻瓜才会把欺诈和愚昧也放到庙里去供起来。沈从文写《边城》的时候,曾经申明,他要造一座庙,庙里供奉着人性。假若有人造出的庙,不是供奉人性,而是供奉的愚昧和欺诈,我看,那座庙肯定会被一些人拆掉。中央政府所建的中医庙,所供奉的恰恰就是这样的东西。

扁鹊和华佗好像没有庙。张仲景是有庙的,也就是南阳的张仲景墓祠。可是,张仲景的庙早在清朝康熙年间就倒掉了。20世纪的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中医遭遇了一场大规模的批评。中医界有人提出重修张仲景墓祠,张仲景庙才被复活了。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国务院把它列为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极有意思的是,张仲景没有被追授为神医,而是被追授为“医圣”。张仲景也有很多神迹故事。据说,他可以把一个人的心脏拿出来,洗干净,再放进去。可是,恰恰就是这位“医圣”(据我考证,中国历史上根本就没有张仲景这个人,所有关于张仲景的故事都是捏造的),在他46岁鼎盛年的前后5年,他家族上总共200口人,因“伤寒”就死了130口人。十分搞笑的是,家族上死了这幺多“伤寒”病人的“医圣”,居然写出了“字字珠玑”的《伤寒论》,并且传到了现在。这样的“医圣”怎幺可以神得起来呢?

西方神秘主义的文化创造活动,要把海格里斯尊奉为神,至少还要让他沾染一半神性。可是,咱们中华文化中的神医,什幺神性都不沾,纯粹通过捏造一些神秘兮兮的神奇故事,就把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吹捧为具有某种神性的人。

除了把医生一类的人神秘化,和把医术一类的技术神秘化之外,在我们中国,动物也有被神秘化的机会。打不得的老虎,杀不得猪,吃不得的苹果,都是因为它们具有某种神秘性。

最近,我看到一个预告片。辽宁省的一个农民,叫韩永波,平时好打蛇、吃蛇。后来得了一种怪病,一身的皮肤变成了“蛇皮”,布满了黑色的皱褶,全身疼痛难忍。从那以后,他发誓不敢再打蛇吃蛇了。为什幺呢?在他的心目中,所有被他打死的蛇都具有神性,它们现在已经联合起来惩罚他了。据说,韩永波四处求医问药,百药无效。后来,一群信佛教的居士,通过唸《地藏经》把他给治好了。

你看神不神?

其实,他只是得了获得性鱼鳞癣,英文叫acquired ichthyosis,与他打蛇、吃蛇,没有关系。治疗这种病有三个要点:一“脱鳞”(将死皮搓脱);二“保湿”(用含乳酸的润肤霜对皮肤保湿,促使其皮肤进行水合反应;或用丙二醇保湿);三“长新皮”(给维A酸(retinoids)调整真皮的生长。从网络上报道出来的过程看,患者的家庭给他所做的治疗(搓澡和泡水),原理上都是正确的。可以说,他的好转与那幺多的佛教居士帮他唸《地藏经》,消除罪孽,毫无关系。我国那幺多的医生没有治好他的病,只能怪被他央求过的医生视野太狭窄,不注意医学科学的进步和知识更新。其实,这样的病例在国外早就有人报道过,并形成治疗规范了。

许多人以为,生在中国不幸福。其实,如果保守中国特色的神秘主义文化不变,我们每一个中国人最后都有变成神的机会,都能成为后人的祖宗,就是说,我们中国人在死了以后都能享受被追认为神的幸福。不过,这样的幸福不那幺可靠。很明显,假若每一个死了的中国人都真的成为神的话,可以说,在我们中国,神的口数比人的口数不知多到哪里去了。道理很简单,死人肯定比活人多。

在我们中华文化当中,天上有玉皇,水中有龙王,地下有土地,山里有山神,中间还夹杂有风神、雨神、雷神,过日子有财神,路边上还有神石、神树、神草。就连白娘子的出生地都是“圣地”。那幺多的神仙在无私地保佑着我们,我们居然身在福中不知福,实在是罪过罪过!

不过,神太多了,也蛮麻烦的。不用说别的,单是中元节烧冥钱,烧蜡烛,都要烧掉不少钱。此外,这些死了的神还老爱管我们这些活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死人管活人”。

我最讨厌我们国家“死人管活人”的思想体制了。可是,我们没有办法去改变它。大家知道,我们中国历来推崇“死人为大”。因为“死人为大”,所以,在我们中国,死人的话比活人的话管用。就是孔子那样的人,也得先托古,然后才能改制。要改制,必须托古;不托古,不能改制。中国共产党在80年代中期,就有人提出建立股份制。当时反对的人很多。说它是资本主义的。后来,我国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从井冈山的斗争中托到了古,他们发现毛泽民在安源主持共产党的经济工作的时候就发行过股票,中国的股市才启动起来了。事实上,我本人发起对中医的批评,搞的也是“托古改制”。如果我托庇不到俞樾、鲁迅、余云岫,甚至孔子,这样的古人,我也不敢那样去发起对中医的批评。可见,在我们中国,死人是比活人更有力量的。

除了我们所面临和接触到的万事万物都被添加了神秘主义元素之外,我们的日常生活的每一个步骤也都蕴含了神秘主义。

大家可能知道了,日本曾经接受过中华文化。16世纪,日本才开始脱亚,也就是致力于摆脱中华文化的影响。其中,第一个被日本人“脱亚”的,是中国古代的兵学。

中国兵学是充满神奇的。可惜,它的成功战例,只表现在交战双方同时都是中国人的时候。中国人如果用中国古代的兵学去跟外国人打仗,至今没有一个成功的战例。17世纪,日本有一个学者叫荻生徂徕(Ogyū Sorai,1666-1728)。他第一个将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做了一次比较研究。第一个被他比较的领域就是军事学。他从中国和欧洲的军事学的比较研究中发现,欧洲的军事学远比中国的军事学优越。由于军事学更直接地涉及民族的危亡,所以,最早被日本人抛弃的中华文化,不是中医,而是中国古代的兵学。

中国古代把兵学叫做“诡道”。这个词就充满了神秘主义的色彩。事实上,有些古代兵书干脆就用了神秘主义的表述。比如,唐朝李筌编写的《太白阴经》(全名《神机制敌太白阴经》),宋朝许洞编写的《虎钤经》,都是例子。罗马军团打仗的时候用“三三制”。中国人打仗却要摆所谓的“八卦阵”,“卍字阵”,“九数阵”,“三门阵”,“四兽阵”。这都是中国古代神秘主义军事思想的体现。

清朝末年,中国发生拳匪之乱的时候,慈禧太后组织了一个对付“洋鬼子”的禁军,取番号为“虎神营”。她为什幺这幺来给这支部队命名呢?因为她相信汉人的“生克观念”。“虎”吃“羊”(洋),“神”降“鬼”,“营”具有坚固护卫的意思。慈禧太后自认为,取了这个番号,这支禁军就可以所向披靡,无往不胜了。结果是,不起半点作用。“自信”代替不了“他信”。单有中国军人信迷信,没有洋鬼子也同样信迷信,那种迷信就不灵了。

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时候,两广总督叶名琛,相信吕洞宾和李太白两位仙人在作战当中的作用。李太白原本就是唐朝的一位诗人。这个人为什幺备受军人的崇拜呢?这当然不是李太白的诗写得好,而是“太白”这个名具有杀气。李筌解释说,“太白”是阴极的意思。 “太白”一旦主兵,则暗含了相当多的杀气。所以他说,“太白主杀伐,用兵多吉”。就这样,他写的兵书就以“太白”命名了。

诸位可能还看过《三十六计》。它也是推崇所谓“阴极之数”作为兵法之本的。“六”是“阴极之数”。“六六”当然就是“阴极中的阴极”了。于是,这部《三十六计》就把全部计谋分为六套,每套六计,合起来就是最强烈的“阴极之数”了。用这三十六计去打仗,就成了最有杀气的战法了。

从李筌开始,中国的军事理论家就开始崇拜李太白了。到清朝咸丰年间,两广总督叶名琛遭遇了第二次鸦片战争。他秉承我国古代“阴极之数最有杀气”的军事思想,比任何人都更加迷信李太白。他请了一位风水高人给他出主意。这位风水高人指示了叶名琛一条军机,要叶名琛去搜集女人的月经血,用它来破英法联军的大炮。说是用这样的月经血装在罐子里头,放在广州的城墙上,英法联军的大炮不是放不响,就是打不到城墙上。女人属阴,女人的月经血当然就是“阴极”的东西了。所以,城墙上有了这种“阴极”的东西,就不但可以挡住洋鬼子的杀气,而且,还可以杀死洋鬼子了。然而,尽管中国人对此笃信不疑,但是,洋鬼子根本就不信。只有中国人的“自信”,没有洋鬼子的“他信”,结果是,作为阴极的月经血,没有起到丝毫抵御英法联军进攻的作用。广州城很快就被洋鬼子破了。叶名琛也被英法联军掳走了。最后,他死在了印度的加尔各答。

读过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的人可能还记得鲁迅写的一个短篇小说,叫做《阿长与山海经》。里边写了个长妈妈,长得又胖,“既不做门房,又不是小孩”。大家都议论她没有什幺用。长妈妈很不服气:

“哪里的话?!”她严肃地说。“我们没有用处?我们也要被掳去。城外有兵来攻的时候,长毛就叫我们脱下裤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墙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来;要再放,就炸了!”

鲁迅先生接下来以讽刺的笔调写道:

“我一向只以为她满肚子麻烦的礼节罢了,却不了她还有这样伟大的神力。”

我们中国的兵学就信这种东西!你看神秘不神秘?

我们中国有一部兵书叫做《六韬》。传说是姜子牙写的。它每一章的名称就很具有神秘主义色彩。第一章,文韬;第二章,武韬;第三章,龙韬;第四章,虎韬;第五章,豹韬;第六章,犬韬。在龙韬那一章当中,作者谈到军队兵员的构成时,建议设立“股肱羽翼72人”,如,腹心一人,谋士5人;天文三人;地利三人,兵法九人。这样的设置明显是不合理的。作为谋士,应该天文、地理、兵法同时精通,没有必要额外做专门设置。更加要命的是,在这股肱羽翼72人的设置当中,还专门设了“权士”三人,“主行奇谲,设殊异”,专门装神弄鬼;另外还设了“术士”三人,“主为谲诈,依托鬼神,以惑众心”。部队里边设置这样的参谋首长,我不知道那些当兵的会有什幺感受。

中国古代的兵学,与中医一样,也是一个非常庞杂,充满神秘主义的思想体系,而且非常垃圾。我这里只是举了它其中的一个侧面,用它来说明神秘主义的元素在中华文化中无孔不入的特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最司空见惯的神秘主义就是“黄历”。今天不许祭祀、动土、作灶;明天忌嫁娶、出行、安床;后天忌纳财、修造、树柱、安梁。每一天的宜忌,叫你抬不了脚,迈不开步,说不得话,打不得嗝,更放不得屁。

二、两种文化中的神秘主义

就世界范围内的神秘文化而言,神秘主义大概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下面,我以这三种类型为线索,来对比一下西方文化和中华文化,两种不同文化中的神秘主义之间的差异。

1、作为精神生活的艺术而存在的神秘主义。

人类从史前时代开始,就默认了超自然元素的存在。它使人们的精神世界多了一种对“神圣事物”的崇敬和畏惧。这种崇敬和畏惧,决定了神秘文化最基本的精神作用。于是,当人们把正义、法律、自由、秩序和光明,以文化或文学的方式设计成“神圣事物”之后,人们就会对这些东西产生一种由衷的敬畏和服从,并以此坚定人们对这些事物的信心。但是,神秘文化的这种精神作用,往往也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用来制造迷信,愚弄信众,制造社会混乱。由之,神秘文化的精神作用便具有了两重性。

谈到神秘文化,不能不谈“上帝”这个概念。

在基督徒看来,人与上帝之间存在如下一些关系:

1、上帝是存在的,也是可以认识的。但是,对上帝的认识不是科学研究的范畴,信众应当凭借对上帝的信心才能理解上帝。

2、《圣经》不是为证明上帝存在而写的,而是通过启示来帮助信众理解上帝的神力的。

3、上帝是不需要借助于他物而自我存在的。所以,“上帝创造了人,谁创造了上帝”,这样的提问是不合理的。

4、上帝的存在是纯灵的。上帝存在的意义在于把人类作为“迷途的羔羊”由黑暗带向光明。基督教的神职人员当中,有一种神职叫“牧师”,就是这样来的。我们是羊,牧师代行上帝的职责,把我们引向一个更合理的社会。这就是基督教存在的全部意义所在。

基督徒对上帝的这些看法,经常招徕一些争议。

18世纪末19世纪上半叶,德国唯物论哲学家费尔巴哈(LudwigFeuerbach),对上帝给出过一个人本主义的解释。这个解释轰动了欧洲哲学界和宗教界。他说,不是上帝创造了人,而是人创造了上帝。这意思就是说,“上帝”是人类创造出来引导和安慰自己的。这个被人类创造出来的上帝,具有“至善至美,全知全能”的品格。用逻辑学的术语说,费尔巴哈心目中的上帝,只是一个观念实体,而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物理实体。我曾经跟一些中国的基督徒讨论过费尔巴哈的这种人本学唯物主义的基督教哲学思想。他们普遍不接受这种解释。他们一再强调,上帝的客观真实性。但我本人还是比较欣赏费尔巴哈的这个解释。

上帝的品格是否真的至善至美全知全能呢?中世纪后期就已经有人提出质疑了。有人提出过这幺一个论证请求:

上帝能否创造一块他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

很显然,上帝能够创造一个这样的石头,他自己又举不起来,他不是全知全能的;上帝无法创造这样一个石头,他也不是全知全能的。

这个提问把上帝“全知全能”的假定给推翻了。

此外,“善”和“美”是随着事件发生的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变化的。“偷盗”,在通常意义下不能算“善”。但是,如果你的朋友想自杀,你把他打算用来自杀的工具给偷了,就可能是“善”了。于是,问题来了,上帝有没有事先对“善”和“美”做出判断的能力呢?用哲学的术语说就是,“善”和“美”是不是先验的,有没有绝对的善和美的标准?如果它们不是先验的,又没有绝对的标准,你怎幺可以说上帝是“至善至美”的呢?

所以,唯物主义的宗教哲学,把上帝单纯看作为人类的理想,一种符号,或一种愿望。基督教的“亲近上帝”,无非就是希望每一个信奉上帝的人,向上帝的智慧看齐,向上帝的美看齐,向上帝的善看齐,以上帝的能力为最高的能力,一句话,用“上帝”的品格来反思自己和约束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充满爱心,善于节制的人,有能力的人,同时又敬畏上帝的人。

这就是说,人类创造上帝这个概念是为了启示和引导人类趋能、趋善、趋美、趋智。否则,人类将不可能有所作为。可见,保留上帝概念,即保留人们对美好事物追求的愿望。我们中国曾经有一位很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文化学者,他叫林语堂。他的宗教哲学与费尔巴哈很相近。他对宗教作了三点概括。其一、宗教以教士特权的方式经营人类的希望、社会哲学和人生哲学;其二、宗教是对人们道德和行为的约束;其三、宗教是启示、情怀、追求、满足和心灵的慰藉。德国哲学家黑格尔(G.W.F.Hegel)是一位绝对唯心主义哲学家,但他不信教。他给出过一个很简单也很实用的区别宗教和迷信的方法:

失去道德内含的宗教就是迷信。

哲学家,尤其是唯物主义哲学家,对基督教作了这样的解释之后,对基督教的教义学和基督教哲学的影响相当大。于是形成了两个对立的基督教哲学学派。一派以雅斯帕尔斯(Karl Jaspers)为代表,基于“上帝还活着”,人类会按照“上帝的启示”去建立道德;另一派以尼采(FriedrichNietzsche)为代表,基于“上帝死了”,人类则会按照“超人”的模式,即英雄崇拜模式,去建立自己的道德体系。我们中国的“学雷锋运动”,就是基于“上帝死了”而做出来的一种有关公民道德培养的模式。除了这两种宗教哲学之外,当然还有自我主义和顺世论的哲学。前者既不信上帝,也不信超人,但相信自我;后者上帝、超人、自我都不信,只是主张依据万物皆流的哲学来规划自己的人生就可以了。它不承认任何永恒的东西。在他们看来,一个人的永恒,只有死亡是最真实的,其它都是虚幻的。

中华文化中的神秘主义与之有很大的不同。当中国的神秘主义者认为某个超自然物存在的时候,他的目的不是希望你在精神上去理解并相信这个存在物,而是希望你在实践的意义上相信它的神力,也就是说,我们中国人关于神的观念具有很强的客观性。比如,我们中国人所崇拜的玉皇大帝、女娲、后羿、嫦娥、龙、麒麟、貔貅,它们的精神属性都十分苍白,物理属性当然也没有标准化,有的用唐朝皇帝的形象去捏造玉皇大帝,有的用秦朝皇帝的形象去捏造玉皇大帝。龙的形象设计,少说都有120种。但是,它们似乎都是客观存在的,并且都具有某种神秘的力量。

再比如说,梁山伯和祝英台,死了以后化蝶了。在西方文化的神秘主义当中,这个化蝶过程只能在纯精神的意义上去理解它,而不会有人追问,梁山伯化蝶以后,是变成了黑蝴蝶还是变成了白蝴蝶,祝英台是不是变成了花蝴蝶。《西游记》里头写了一个孙猴子,西方读者看了它以后,不会有人追问,孙悟空到底是从哪一座山的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我们中国人可不是这样。他们不但要追问,孙悟空究竟是出生在中国,还是出生在印度;而且还要追问,孙悟空出生的时候有没有老兄和姐姐,孙悟空的父亲和母亲是谁?

同样道理,西方人做占卜只是理论上的,不是实践意义上的。我们中国人做占卜则不同,它具有非常强烈的实践意义。你如果不相信它的实践意义,不是你全家要遭殃,就是你本人要半身不遂、跛脚瞎眼,甚至遭遇血光之灾。所以,我们中国人对待那些神秘主义的预言和告诫,往往都是言听计从。一旦有人说,前面那栋房子挡了某人家的风水,这个人立马就会去找前面的那个住户,建议他把房子给拆了。如果谈不拢,两家还会干仗。即使那些不那幺信迷信的人,遇到诸如此类的事情,也会说一句:“还是小心一点为好。”可见,我们中华文化中的神秘主义,实践意义特别强。

概括起来,我们中国的神秘主义信众是以三种态度来面对各种可能的神秘主义的:

一、自私信仰为一己的私利服务。龙、麒麟、貔貅等受崇拜对象,精神属性苍白,物理属性多变,完全谈不上对人类的引导作用,但却极具自私的祥瑞蕴意。并且,所有的祥瑞只针对自己,不针对别人。所以,我们中国的神秘主义文化信众,只用这些东西来为自己增加祥瑞,却从来不用它们去为别人增加祥瑞。

二、现实不崇拜“不灵的神”。在他们看来,耶和华、耶稣和佛祖,都应当成为保佑信众升官发财,祛病消灾,剪除异己的奴仆才对。否则,他们便会远离这些“不灵的神”。

三、庸俗由于中国人对世俗生活的眷恋,使得中华文化中的所有神秘文化全都具有以自私为核心的实践内含,并因此而缺乏最起码的精神品味,显得特别庸俗。

2、作为生活启示的神秘主义。

西方文化中的神秘主义绝大部分都具有宗教的背景,属于宗教神秘主义。这种宗教神秘主义曾经与科学形成了最尖锐的对立。其中,在科学史上最严重的对立有两次。一次是哥白尼发表《天体运行论》之后的第90年,伽利略为哥白尼学说做见证,用运动的合成法则解释了哥白尼学说的运动学机制;另一次是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之后,证明人类不是上帝创造的,而是其它物种进化形成的。

现在大家已经看到了,科学和宗教之间的矛盾得到了缓解。科学和宗教是怎样调整它们之间的关系的呢?道理原来很简单,科学和宗教是两种不同的文化。科学是关于物质生活的,宗教是关于精神生活的;科学是知识,不是信仰;宗教是信仰,不是知识;宗教真理是信仰的真理;科学真理是知识的真理。信仰可以启示人们去追求知识,知识则可以回过头去检验信仰。

有趣的是,用这种方式来处理宗教和科学的关系,居然不是宗教教义学的进步造成的,而是教义学的自我回归造成的,是宗教家从古代的教义学当中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其中,最着名的就是被现在的天主教徒至今还奉为至高权威的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思想。

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5 –1274)是13世纪的意大利多米尼加修道士,他发表过一部《神学大全》。这部着作,至今还是天主教教义学至高无上的经典。托马斯·阿奎那在他的神学思想中阐述过“恩典”与“自然”的关系。他说,“自然是恩典的先导”;又说:“恩典并不摧毁自然,它只是成全自然”。

更早的神学依据还可以追溯到犹太教刚刚传入希腊的那个时候。大家知道,犹太教的信仰基础是《旧约圣经》。在《旧约圣经》中有一个“道”的观念。希腊哲学家在接受犹太教教义的过程中,曾经努力寻求犹太教与希腊哲学之间的一致性。他们发现,“道”不是任何一个希腊语可以表达的,于是他们保持了这个词的原文,叫“逻各斯”(logos)。这个“逻各斯”是什幺呢?《旧约圣经·箴言》第三章说:“耶和华以智慧立地”;《诗篇》第104篇还这样歌颂耶和华:

耶和华啊,你所造的何其多!

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

这里涉及到一个概念,叫做“智慧”。《旧约圣经》谈到的“智慧”有两种。这一点,在《撒母耳记(下)》当中记载得最为明显。一种是“人的智慧”;一种是“耶和华的智慧”,或称“我主的智慧”。“人的智慧”是上帝给的。那幺“我主的智慧”或“耶和华的智慧”是谁给的呢?希腊的哲学家认为,“人的智慧”是我们可以理解和交流的,也容易被我们发现的。“我主的智慧”则隐藏得很深,不是我们一下子都能领会的。但是,“我主的智慧”一定比“人类的智慧”更加伟大,也更加严谨。所以,“道”是我们人类可以理解的东西,而“逻各斯”则需要我们人类去努力寻找。“道”和“逻各斯”并不是同一种东西,它们不能相互对译。人应当以自己的智慧去揭示被上帝隐藏起来了的“逻各斯”。

那幺,我们中国人的“智慧”是什幺样子呢?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它既不是用来“理解上帝”的那种“人的智慧”,也不是“上帝创世”的那种“我主的智慧”。由于中国人一直以满足世俗的既得利益为是否智慧的评价标准,所以,在中国人看来,一个人发现一个自然定律(相当于有神论者的“理解上帝”)不算智慧;当一个人在多数人不赚钱,只有少数人赚钱的情况下,成为了这个少数人的佼佼者,这个人才是最有智慧的。反之,如果大家都赚钱了,只有少数人没有赚钱,而某个人恰恰就是这少数人当中赚钱最少的,那幺,这个人就是最没有智慧的。正因为这样,中国人既不关心蕴含在科学发现活动中的“人的智慧”,也不关心最终决定自然界的存在和演化的“上帝的智慧”。中国人的“智慧”一直活跃在庸庸碌碌的世俗生活的圈子里。所以,中国人所做出来的科学、文学、艺术、宗教、哲学,都没有什幺想象力,更谈不上什幺深邃的思想内核。

公元前四世纪,亚里士多德依据“上帝创造世界”和“上帝是逻各斯”,得出了“上帝不做多余的事”这个着名的论断。这个论断暗示,只要是上帝创造的,它就一定不是多余的。比如,按照基督徒的说法,蚊子不是人类创造的,它肯定是上帝创造的。对于人类来说,蚊子明显是多余的。但是,对于其它动物来说,蚊子就不是多余的了。你看,“上帝不做多余的事”就具有很强的科学启示价值了。这样一来,科学研究的意义就不再是去与宗教为敌,而应当去发现被上帝隐藏得很深的逻各斯,以见证上帝的伟大。

大家如果留意的话,可以回过头去看哥白尼在发表《天体运行论》时所说过的话。哥白尼从来就没有认为他的学说是亵渎了上帝。他一直认为,他的发现是见证了上帝,也就是,证明了上帝的伟大。

我们国家出版的欧洲哲学史和欧洲科学史,都说哥白尼生前遭遇了宗教的质疑,哥白尼自己也担心他的学说会被误认为反宗教。事实上,这些阐述都不符合历史事实。真正因哥白尼学说而被定罪的只有伽利略。布鲁诺和塞尔维特被处火刑,也是宗教内部的原因,不是科学和宗教之间的矛盾引起的。

那幺,为什幺替太阳中心说作证据的伽利略会被宗教裁判所定罪呢?这是因为当时的人们并没有依据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思想去全面地解释《圣经》,也就是教义学本身出了偏差。1939年,教皇才开始致力于纠正这个偏差。当时的教皇是皮亚斯十二世(Pope Pius XII)。他在就职演说中,首次赞扬伽利略是“科学探索中的勇士”。1980年,我当时在湖南大学读书,听到了教皇为伽利略平反的消息。1992年10月30日,教皇约翰·保罗二世(Pope John Paul II)明确表示,300多年前教会对伽利略的处分是错误的,并表示了深深的忏悔。

这个过程非常有意思。先是赞扬伽利略是科学探索的勇士(1939年);后是说伽利略对了,没有说谁错了(1980年);直到1992年,教皇才最后说出来,伽利略是对的,教会犯错误了。

教皇敢于承认360多年以前的错误,这是需要勇气的。这个勇气不是科学的进步强迫的,而是受教义学的历史发现鼓励的。因为托马斯·阿奎那说过,“自然是恩典的先导”,而不是“恩典是自然的先导”;又说过,“恩典并不摧毁自然,它只是成全自然”。

托马斯·阿奎那的这个话,用无神论者的语言来说就是,自然界是什幺样子,应该由科学家说了算,因为宗教教义是从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中延伸出来的,而不是相反。宗教教义的建立,并不是要阻碍科学的进步,而是要成全人们对自然的认识。所以,如果宗教以“摧毁自然”的方式对待科学的进步,那是违背天主教的教义的。宗教家应该善于用科学对自然的认识来说明恩典,见证上帝,而不要用恩典来约束科学家对自然的认识。

从那以后,宗教和科学之间就有了一种新型的关系。这种新型关系,站在宗教的角度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信仰启示科学;二是科学见证信仰。无论哪个方面,所有宗教教条都不具有知识价值,这个观念终于在宗教界确立起来了。

宗教教条不具有知识价值,但具有启示作用,体现这种关系的例子,莫过于《圣经·创世纪》的记载。

宗教界曾经把《创世纪》的记载当现成的知识。爱尔兰大主教乌谢尔(James Ussher,1581-1656)曾经考证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地球是上帝在公元前4004年10月22号下午6点钟创造出来的。

这个时间明显太短了。我们国家发现的山顶洞人都有将近19000年。人不可能比地球的寿命还长。就是河南的裴李岗文化遗址,也是公元前6000年遗留下来的。可见,你如果继续保持《创世纪》记载的知识价值,你就很可能要出天大的笑话。

事实上,《创世纪》记载自身还有许多逻辑矛盾。我们来分析一下。依据《创世纪》: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和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

这里的“神”是现在的翻译。原来的基督教《圣经》统一都把God翻译成了“上帝”。因为这个翻译具有太多的无神论特点,所以,现在的《圣经》都把它翻译成了“神”。不管他们怎幺翻译,这一段经文存在一个逻辑矛盾,则是非常明显的。比如说,既然上帝已经创造了光,又说光是好的,为什幺上帝又不把整个宇宙都照亮?上帝是怎样把光和暗分开的?上帝是先创造光,还是先创造“晚上”和“早晨”?没有光,上帝怎样区分“晚上”和“早晨”?如果上帝一创造光,马上就创造了“晚上”和“早晨”,那“晚上”和“早晨”不就没有区别了吗?

紧接着,《创世纪》记载了上帝创造了空气和水。水被分为空气以上的水和空气以下的水,又是“有晚上,有早晨”,这是第二日。

第三天,上帝创造青草、树木、蔬菜。

第四天,上帝造了两个大光。大的管昼,小的管夜。又造众星。

第五天造鱼、鸟和其它动物。

第六天造了地上的活物(昆虫、野兽、牲畜),最后创造出了人类来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

上帝看到所有都创造齐了,第七天就休息。

其中的逻辑矛盾在哪里?“有晚上,有早晨”这个说法出现得太早了。上帝第四天才创造出太阳和月亮。这意味着,在此之前,上帝是无法区分“早晨”和“晚上”的。可是,依据《创世纪》,此前上帝早就经历了三个“晚上”和“早晨”了。

可见,把《圣经》当知识看是多幺的荒谬!

面对这样的诘难,基督徒只好退步。他们说,《圣经》关于上帝创世的说法,不具有知识内涵,但具有启示意义。

他们怎样解释这个启示意义呢?

1、上帝的“第一天”,不是我们世俗人间的“第一天”,“一天24小时”是我们人类的时间概念,不是上帝创世的时间概念。《创世纪》的时间概念可能暗示了“地质年代”或“演化周期”。所谓“六天”可能暗示了宇宙形成的“六个演化阶段”或“六个地质年代”。这些年代有多长,如何划分这六个演化周期,人类可以去探索。

2、上帝创世的说法暗示了宇宙形成的自然史过程:第一个过程暗示了从宇宙大爆炸到星体的形成;第二个过程暗示了地球表面空气的起源和水的起源;第三个过程暗示了从低等植物到高等植物的起源;第四个过程暗示了太阳系的起源;第五个过程暗示了水生动物到鸟类动物的起源;第六个过程暗示了从低等动物到高等动物,直到人类的起源。因为上帝的“逻各斯”需要我们去发现,所以,《创世纪》的记载对于科学家去发现这些起源是具有启示意义的。

其实,《圣经》是古人的创造。所以,《圣经》里边的记载,与其说是“上帝的启示”,不如说的“古人的猜想”。有了这样的认识,你就不会刻板地拘泥于这些“启示”了。

还有一些“宗教启示”,其实是哲学家推导出来的。比如,我前面举的例子,亚里士多德依据上帝创世的严谨这个假定,推导出“上帝不做多余的事”。这样的启示,表面上是从宗教延伸出来的,实际上却是哲学家借用了上帝的名义做出来的判断。这个判断的启示作用,与其说是“上帝的启示”,不如说是“亚里士多德的启示”。

还有,大家经常引用爱因斯坦所说的那个话:“我相信斯宾诺莎的上帝”。这明显也是斯宾诺莎借用上帝之名表达出来的一个哲学信念:微观客体的存在和运动应该是严格遵守决定论法则的,而不应该是随机的。由之,与其说爱因斯坦相信斯宾诺莎的上帝,不如说爱因斯坦相信斯宾诺莎关于微观客体运动的假定。

所以,在我看来,宗教启示的实质无非就是哲学家以上帝的名义给出的哲学启示。充满自信的哲学家完全可以抛弃上帝之名对他试图论断的事物做出论断。果然如此的话,他就不会说:“上帝不做多余的事”;而会说:“自然界没有多余的东西。”

除了在认识外部世界方面,宗教神秘主义可以给人以启示之外,在社会生活和人生哲学方面,宗教家认为,也可以给人以启示。比如说,每个人活在世界上总有一种受苦的感觉。佛教徒会启示你,这是因为你追求了太多虚幻的东西的缘故。什幺金钱啦、地位呀、荣誉啦,原本都是转瞬即逝、生生灭灭的东西。人的一生最真实的归属就是死亡。“天是棺材盖,地是棺材底,不管闯哪里,总在棺材里”。你看,当你从佛教中得到了这样的启示之后,你就不会再有那幺多的追求,因而也就不会有那幺多的痛苦了。

佛教启示人们摆脱痛苦,是一种基于自私的痛苦。还有一种比较高尚的痛苦,那就是为世人得救而遭受的痛苦。基督教的启示可以帮助你摆脱这种痛苦。这就是基督教教义当中经常谈到的“人类救赎计划”。基督徒认为,耶稣就是为人类的救赎而献身的。

按照基督教的说法,人是犯了原罪的。人的原罪使得人类相当贪婪、自私,并且没有节制。基督教试图通过倡导节制、仁爱、平和,让世人摆脱这种原罪,也就是让世人得救。这就是所谓的“人类救赎计划”。但是,基督徒的信仰并不是那幺容易被世人接受的。于是,他随时都有面临被钉十字架的危险。所以,要信奉耶稣基督,要致力于“人类救赎计划”,就要有自我牺牲的精神。

这个信仰具有很强的宗教启示作用,假若你的工作是“为世人得救”,比如说,我们批评中医,不是为了我们自己升官发财,而是为世人免遭中医的祸害,你也会因此遭遇许许多多的磨难,甚至还会遭遇人们最野蛮的报复。2006年,我发表《告别中医中药》那篇论文之后,就有人扬言要“杀了张功耀再过春节”。他们甚至还征集到了3000多人的签名支持。王林事件出来之后,我再回过头去看,我当时的处境的确非常险恶。我的那篇学术论文所开罪的,明显不只是几个院士或大师,而是更严重地开罪了崇拜这些院士和大师的盲从,其中竟然不乏政府大官、经济大腕、演艺界名人。就那样一篇文章,把他们的最后一块遮羞布都扯开了。所以,他们发起了对我最无情的打压,必欲置我于死地而后快。这里就包含了对于世人的仁爱和基于自私的暴戾之间的冲突。但是,当我们想到我们所做的工作是“人类救赎计划”的一部分的时候,我们就会坚定的认为,我们吃这点苦,少拿点钱,甚至不让你带研究生,不给你晋级、涨工资,都没关系,即使真的被人暗害了,我们也已经“为世人得救”竭尽了我们的力量。用无神论者的话说就是,为人类的根本利益而死,就是死得其所,无所畏惧。所以,基督教所倡导的“人类救赎计划”,虽然具有很强的神秘主义色彩,但却可以启示人们不要害怕那些基于自私的暴戾行为。

那幺,中华文化当中的神秘主义又具有怎样的启示?这些启示究竟起什幺作用呢?与西方文化中的神秘主义相比,它有哪些特点呢?

我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源自风水,找“掌心地”葬坟。风水师告诉我们,家里的人死了,要去找一个好地方埋葬,以便于阴宅祐阳。“掌心地”是什幺样的坟地呢?它像手掌一样,背面要越高越好,如果葬男性,左边要有一片伸出去的高地(相当于大拇指),右边要有一片低地,像落下去的小手指。葬女性,就要左右交换过来。此外,就是,中间要有一片像手掌心一样的洼地。把死者葬在这个“手掌心”上,就可保佑后代“富贵全家万余春”了。

这种神秘主义的东西蕴含了一些什幺启示呢?

第一,如果你现在既不富也不贵,原因是你的祖宗没有选择到这样的掌心地。

第二,要想你的后代大富大贵,就要把你自己葬进这样的坟地里去。否则,你的后代会与你一样贫穷。

第三,富贵的关键,既不是源自勤劳,也不是源自智慧,而是源自一块好的坟地。

第四,这样的坟地可遇而不可求。为了子孙后代的大富大贵,应当牺牲自己,率先占领这块坟地。

这样一些启示,会给信徒会招徕什幺后果?在我们国家的风水信仰中是有不少惨痛的先例的。有一本书叫《清稗类抄》,其中记载了一个迷信风水堪舆的陈虞自己活埋自己的故事。一位风水先生,替陈虞找了一块上好的坟地,差不多就是最理想的“掌心地”。风水先生说,葬了这块地,后代要“位及三公”。惟有“坟脉稍寒”。陈虞心里明白,要占据这块坟地,需要埋活人。就连自杀以后再埋进去,也依然是“地脉稍寒”。后来,这个陈虞居然强迫家人把自己活生生地埋进去了。谁不埋他,就骂谁不孝。为了后代的幸福生活,敢于献出自己生命的,至今未有出陈虞之右者。遗憾的是,虽然这个陈虞以自己温暖的身躯克服了“地脉稍寒”的风水缺陷,占据了那个坟地,但他的后代不但没有出“位及三公”的大官,反而自己的全部家产也被那个风水师霸占去了。

再看第二个例子:万应灵符。

不知从什幺时候开始,我们中国人迷信画符祛病。我给大家看几个可以治病的符:1、镇宅的符;2、治胃病的符;3、治中风的符;4、治糖尿病的符。我收藏了126道符。谁要画符,可以直接找我。钱我不收。灵不灵,我也不管。我估计,它们不灵。

这些神秘主义的东西又会给你什幺启示呢?不用说,整个医学科学全都是多余的。

从这样的对比中,我们可以归纳出中华文化中神秘主义元素的启示作用的两个特点:

1)、西方文化中的神秘主义是由超自然启示自然;而中华文化中的神秘主义则是由自然启示超自然。

2)、西方文化中的神秘主义帮助信众解脱心理困境;中华文化中的神秘主义则不断增加对信众的心理伤害。

是不是还有其它特点,我们还可以继续研究。我今天暂时就想到了这幺两点。

3、作为亲身体验的神秘主义。

神秘主义还是一种体验。当你以一种谦卑的心走进教堂,不要以高傲的心,目空一切的心,走进教堂,你马上就会得到一种精神体验。你会发现,在教堂里,所有人都是微不足道的,只有上帝、十字架、圣母玛利亚、教堂、圣经和赞美诗,是至高无上的。在多次进行这样的宗教体验以后,你就会很自然地形成对上帝的敬畏。以这种敬畏之心去与信众一道背诵主祷文,听牧师或神甫讲道,跟着信众一起唱赞美诗。有了两三次这样的宗教体验,你就会获得一种摆脱一切世俗之事困扰的愉悦感。这种愉悦感的宗教体验,只有经常去教堂做礼拜或做弥撒的人才能体会得到。

为了研究宗教,我从1999年7月到2004年10月,差不多每周的周日都悄悄地去教堂做礼拜或做弥撒,并且不时地将它们与佛教(我2003年给佛教徒讲过中国哲学)的讲道进行比较。我发现,去基督教堂所能获得的愉悦感,比去佛教寺庙参拜或听讲道要丰富得多。如果你有什幺烦心的事,去教堂做一次礼拜,比听思想政治课老师讲课,请心理医生给你开导,或自己闷在屋里反思,都更加容易排解。

不过,这里有一个条件是必须率先具备的,那就是,你必须以谦卑之心进入教堂,不能在教堂里边高声喧哗,或自行其是,包括讲小话,嗑瓜子,都不要有。人家在背诵主祷文,你背不得不要紧,低着头听人家背;人家唱赞美诗,你不会唱,也可以听;人家齐讼经文,你也跟着讼读经文。总之,必须按照教堂的程序规规矩矩地完成全部宗教仪式。舍此,你也得不到这样的宗教体验。

这样的宗教体验,在我国的道教场合则完全没有。我也进过道观,也试图以同样的敬畏之心,去崇拜道观里的元始天尊或太上老君,给他们烧香,可是,我无论如何找不到教堂里的那种宗教体验。

为什幺不同的宗教场所得到的宗教体验会不一样呢?后来,我从黑格尔写的《宗教哲学》和《早期神学着作选集》当中找到了答案。这就是我在前面所引述的黑格尔的那个关于宗教和迷信的判断标准:“失去道德内含的宗教就是迷信”。

我大致比较了一下不同宗教的道德内含:

——基督教的道德内含就是它的黄金规则“爱邻如己”和它的全部“人类救赎计划”。

——佛教的道德内含就是训导人们按照顺其自然的方式生活,不要追求生生灭灭的荣誉、地位、金钱、美色。

——道教的道德内含教导人们“遁世”,“啸聚山林”和“养生”。

比较起来,基督教的道德内含远胜于佛教和道教。至于风水、取名、测字、抽签、打卦、看相、占梦,那一套,则什幺道德内含都没有,而且充满了欺诈。依据“失去道德内含的宗教就是迷信”,这个黑格尔的判断法则,哪些是宗教,哪些是渗透到宗教中的迷信,哪些是纯粹的迷信,我就可以区分清楚了。这也就使我明白了,为什幺我进入教堂就能够获得摆脱世俗烦心事件困扰的愉悦感,并且能够在困难和危险面前坚定信心,而进入佛教或道教场所却不能获得这种宗教体验的原因。后来,我就一再呼吁,尽快在我国进行宗教改革,努力恢复和充实宗教的道德内含,严格排斥渗透到宗教中的各种迷信和欺诈,使宗教活动回归到作为一种圣洁的道德崇拜活动。

可惜,我的这个倡议,至今没有任何人响应。

我不知道我国民众进入教堂有什幺样的宗教体验。我每次去教堂,都发现教堂里边也有不少迷信活动。比如,信徒家里的人病了,牧师会在讲道之前,用基督教的宗教仪式把这些病人“仰望在上帝耶和华的手中”,希望耶和华给医生以智慧和启示,以治好这些卑微之人的疾病。当事的信徒则从一开始就匍匐在圣坛脚下,甚至啼哭,以表示自己的虔诚与忏悔,检讨自己对上帝的背叛,直到全部宗教仪式结束。依据我对基督教的了解,我认为,这些活动是超越基督教的宗教仪式至上的,完全不符合基督教的教义。

许多人可能不知道,我们中国的教堂还是一个“讲政治”的场所。我就亲耳聆听过这样的“证道”词:“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上天堂;坚持走资本主义道路就是下地狱”。我当时听了以后,感到非常滑稽,也感到非常惊讶:社会主义居然还可以进教堂。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真还不敢相信。当时,我心里直嘀咕,教堂里头“讲政治”,那教堂还是教堂吗?所以,那一次我所获得的宗教体验最差。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去那座教堂听那里的神职人员证道了。

显然,并不是所有西方神秘主义文化都具有使人进入道德净化和摆脱个人烦恼的那种境界。许多原教旨主义的宗教给人灌输的东西往往都非常邪门,由这些神秘文化所造成的宗教体验,甚至可能会使一个正常的人,变成一个杀人如麻的恶魔。

我不知道我国公民进入宗教场所获得了怎样的宗教体验。但是,我强烈的建议,每一个中国公民应当仔细掂量自己在进入宗教场所之后所获得的宗教体验,看看是不是符合人类共同的道德准则。如果你所得到的宗教体验完全没有道德内含,我今天要告诉你的是,你不是在信宗教,而是在信迷信。

事实上,神秘主义体验并不限于宗教活动。还有其它一些具有神秘主义色彩的体验。大致列举,还可以来自如下一些方面:

1)、咒语加魔法(如中国的跳大神那一套)。

2)、冥思(瑜伽、道教、佛教之类的坐禅活动)

3)、音乐体验(因为听音乐而获得的那种如痴如醉、飘飘若仙的精神体验,甚至于音乐治病)

4)、服用了迷幻剂和毒品之后所获得的体验。

5)、因某些病态的神经生理状况而获得的体验:抑郁症、狂躁症、精神分裂症、癫痫、中风、垂死状态。

6)、病态的性行为体验。如,兽奸癖、性饥饿的女人突发色癫。

7)、肉体的自尊受伤害或得到满足以后的精神体验。被强奸的女人变得精神恍惚;坐轿子的官僚有威严感。

以上列举中,第1、2两项明显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其它几项可能全世界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还有一些神秘主义的文化活动,所得到的不属于精神体验,而属于心理侥幸和心理伤害。比如,一个人被看八字的“算准了”,这个人会获得一种心理侥幸。反之,一个人迷信风水师,一套好好的房子,突然风水师对他说:“这套房子与对面的房子犯冲了”。这个人就会受到心理伤害。这些都不属于精神体验的范畴。我国流行的所有民间信仰(它们与宗教毫无关系),如风水、取名、测字、抽签、打卦、看相、占梦、算命、合婚、择吉,实际上都不能给信众造成任何精神体验。但是,由于它们全都是基于晦涩、欺诈和恐吓造成的迷信,所以,它们只会给信众造成一些心理侥幸或心理伤害。这些心理伤害可以通过精神病学的人格量表测定来评价。对于造成心理伤害严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并索赔。

说到这里,我可以给我今天讲的东西下一个基本结论了:

神秘主义元素渗透到了中华文化的每一个领域;中国境内的所有宗教全都受到了迷信的污染,或直接地就是迷信,正是基于这个认识,我呼吁我们国家尽快进行宗教改革,恢复宗教的圣洁;除少数几部文学作品,如《西游记》《窦娥冤》《梁山伯和祝英台》,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外,所有渗透到我们日常生活之中的神秘主义,如风水、择吉、医药、兵学、扶乩、抽签、合婚、算命、占梦,等等,毫无积极意义,它们只能给信众造成心灵的,乃至身体的,极大伤害。

神秘文化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这种文化现象的影响相当大。论题相当多。今天我暂时就谈这幺两点。很明显,这是一个还没有说完的话题。下次有机会,我将讨论下面三个问题:

1、为什幺在中华文化当中没有独立的神秘文化,而神秘主义元素却可以渗透到中华文化的每一个方面?

2、中华文化中无神的神秘主义(如占梦、面相、择吉)是怎样产生的?

3、中华神秘文化还存在哪些危害?

欢迎各位率先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如果有所收获,请不吝赐教。我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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