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应充等判无罪 法官指因证据不足
2015-11-27 20:00:05 | 来源:中时电子报 | 投稿:即时新闻中心 | 编辑:小柯

原标题:魏应充等判无罪 法官指因证据不足

顶新黑心油案,顶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长魏应充一审判无罪。(资料照片,范扬光摄) 顶新黑心油案,顶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长魏应充一审判无罪。(资料照片,范扬光摄)

彰化地检署侦办顶新集团自越南大幸福公司进口劣质饲料油生产食用油案,以诈欺与伪造文书等罪起诉顶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长魏应充等6人,今天一审宣判,6名被告均无罪。依据彰化地院判决文,法官指出,现存证据无从认定该案油品确为危害人体健康的油品,因此判定魏应充等人无罪。

审判长吴永梁从油品酸价、总极化合物等,说明检方未提出具体事证证明可能有未经检疫流程的非健康猪只成为原料来源,或是成为足以妨害卫生製造过程所製造的油品,因而认定被告等人犯罪无法证明,故判决无罪。

以下为彰化地方法院判决被告顶新违反诈欺等案件新闻稿全文:

壹、主文:

魏应充、常梅峯、陈茂嘉、曾启明、蔡俊勇、杨振益、顶新製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均无罪。

贰、理由

一、本案检察官起诉被告魏应充、陈茂嘉、常梅峯、杨振益、曾启明、蔡俊勇透过内容不实之检验报告欺瞒食品主管机关,使不能供人食用之油脂伪以食用油名义输入,再予精炼降酸以规避检查,进而製造供人食用油脂销售,涉犯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嫌、製造、贩卖妨害卫生饮食物品罪嫌、诈欺取财罪嫌、食品卫生管理法第49条第1项掺伪假冒罪、加重诈欺罪嫌。

二、本院之判断:

(一)关于酸价部分之调查:

依据鉴定人朱燕华鉴定意见:油脂的酸价是表示油脂的新鲜度,在油脂加工代表加工的程度,是对单一原料检测原料新鲜度最简单的检测方法。国家标準是对成品油有定标準,但对原料油不会定标準。不同的猪种及不同的脂肪部位会造成脂肪酸组成的差异。碘价或皂化价与原料的本质有关,与安全卫生标準无关。重金属会在精炼程序的脱色阶段去除。在原料正常之下,原油若未经精炼程序,可以作为饲料用,若经过精製程序后,符合CNS的食用标準可以作为食用。我国关于食用猪脂、动物油脂CNS国家标準的数据是指成品端,食用跟动物饲料用,指的是终端使用的用途等语。

鉴定人王耀祖亦认为精炼程序可去除杂质、重金属等杂质,使油脂稳定,乃食品工业的正常程序等意见。

3.鉴定人薛复琴鉴定意见:自学理或技术性文献可知酸价在卫生上并不具特别意义,仅为油脂的品质或新鲜度认定上的指标,倘若经过精炼,酸价会下降,于真正实质管理上的意义不大,所谓的酸价并不是作为认定原料油或最终的产品的卫生安全认定的基础,之所以食用猪油卫生标準草案有关于酸价的规定,是在执行立法院的附带决议。又CNS基本上是依据标準法订出一个所谓自愿性的规定、标準,偏向品质的部分等情。

4.是以,公诉意旨认为被告顶新公司屏东厂于取得越南大幸福公司进口之油脂后,经过检验其酸价,藉此可估计油品本身「酸败」程度,并透过精炼程序降低油脂酸腐或油耗味乙节,即有误会。

(二)关于总极性化合物部分

依侦查卷所示被告顶新公司屏东厂200-13号油槽于侦查中分别在103年10月10日、23日分别经屏东县卫生局、台湾彰化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採样,前后2次採样经送食药署检验结果,关于总极性化合物检验项目之结果依序为「 40」。后者之检验方式係以快筛法方式检验,并未再以管柱层析法确认之检验程序,不单与主管机关製作之油炸油安全管理简易手册内容不符;亦与食药署黑心油品事件Q&A所为说明及鉴定人薛复琴所称必须採样,于实验室以正式检验方法检验,如此取得之数据始得为法律上认定违规与否之依据所为论述有违。因之,该部分之关于总极性化合物检验项目「> 40」之检验结果即不足以做为判断本案油品总极性化合物实际含量之依据。该经本院勘验并採样送请食品工业研究所以管柱层析法检验结果,并未有上开油炸油手册所记载总极性化合物含量达25%以上食品良好卫生规範卫生安全原则之规定。依本院前开勘验情形,参酌上述鉴定人朱燕华之鉴定意见及食品工业研究所上开委託检验报告书之检验数据,亦可以排除该油槽油品为回收油。

(三)关于重金属部分

上开侦查中食药署之检验报告就同一油槽之检验结果,前后歧异,经本院勘验并採样送请食品工业研究所检验结果,虽检出部分重金属含量,惟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7条规定之係适用于终端贩卖食品之卫生标準等语,并经鉴定人薛复琴于本院审理中鉴定明确。上开200-13油槽之油品为未精炼之油品,而油脂透过精炼过程可以去除重金属乙节,业据鉴定人朱燕华于本院审理中陈述明确,且经食品工业研究所函文叙明。从而,上开检验结果虽各有铜或铅经检出如上开数据所示,然因重金属可于精炼程序去除,则未必表示成品阶段即含有重金属,或所含重金属并未符合食用油脂卫生标準规範。

(四)关于越南屠宰场并无检疫人员,可能有未经检疫流程即进入菜市场的贩卖之非健康猪屠体,认为本案油品不可供人食用一情:

依证人胡大光所证越南畜牧场的猪只、牛只会由主管机关派员定期检验传染病,对于饲料也会定期不定期抽验,于畜牧场贩卖猪只前,并会有检疫动作,于检疫合格开具健康证明后,始能贩卖出场;跨省销售时,并有封条特定所贩卖之标的,于到达目的地始能卸货。在跨省的高速公路收费站设有检疫站会查看检疫单及封条。越南对于无论病猪或死猪之处理方式,均要求全部焚化销燬,死亡的动物不得带出养殖场,大型养殖场并必须设置焚化炉,有关机关会查验之,且越南饲养之猪只品质佳等情,是彼等之畜牧、屠宰各节亦无异常状况。

(五)无论食用或饲料用之动物油脂,其原料来源均应来自健康无病之猪屠体,自此正常原料所取得之原油,倘未经过精炼程序,可逕予提供动物饲料用;若该原油经过精炼程序后之成品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规定即可提供人类食用而作为食用油。佐以上开证人胡大光之证述,于检察官并未提出其他具体事证足以推论可能有未经检疫流程即进入市场的非健康猪屠体,而该非健康之猪屠体即为越南大幸福公司上游个体熬油户熬油之原料来源,则越南大幸福公司之原油,即令未经精炼程序,仅能作为饲料用之动物油脂,然实在无法排除该油脂亦为原料来源为健康无病之猪屠体,自此正常原料所取得之原油。从而,无从遽认越南大幸福公司之油品无法进入食物链。

(六)被告杨振益于侦查中之供述前后反覆,据吕氏幸、Vinacontrol公司人员等人陈述之採样流程係由该公司人员前往大幸福公司取样,係同一时间取样,分批出货;又取样及检验人员各该职务分属该公司农产品部门及分析部门,职司人员分属不同单位,依卷存资料亦无从认定从事业务之Vinacontrol公司取样、鉴定人员是否具有直接故意及其等间犯意联络之有无。依卷存资料仍不足以确认被告等人有刑法第215条之犯行。

(七)本案油品尚难认为不能进入食品供应链已如前述,依现存证据尚无从认定本案油品确为有危害人体健康之虞之油品,而被害人于侦查中所证,应係嗣后始发生之事实,应纯属其等事后受事件报导后之感受,无从认定其等于购买被告顶新公司油品时,有何因诈术而陷于错误之情形,核与诈欺取财罪之构成要件不符,即难以诈欺取财罪论罪科刑。

(八)关于被告曾启明等人是否将过期油品重新精炼而贩卖乙节,并非本案起诉範围。又公诉意旨所指本案油品之酸价、总极性化合物、重金属、脂肪酸组成各节均不足以认定该油品为妨害卫生之饮食物品。检察官亦未能举证证明本案油品係来自于非健康猪只屠体为原料所熬製之猪脂等有碍健康之原料,或係足以妨害卫生製造过程所製造而成之油品,自难遽认被告等人有此部分之犯行。

(九)从而,只有在法律要求之前提事实经确立后,方得处罚被告,如现存证据不足为此认定,此项无法澄清之证明责任,及无法对真正犯罪人谕知有罪判决之风险均应由国家承担。基于「罪证有疑,利于被告」之刑事法原则,本院认本案被告等人犯罪尚属不能证明,自均应谕知无罪判决。(集团连线报导)

出版编辑:黄丽蓉

校正编辑:李月华

tags: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

顶新案魏应充判无罪 议员林世贤率众抗议

彰化地院下午宣判顶新案魏应充等人无罪后,彰化县议员林世贤及群众立即到地院门口抗议。(钟武达摄) 众所瞩

台独人士烧国旗 检方侦结起诉

? 1995 - 2015 China Times Inc. 请尊重智慧财产权勿任意转载违者依法必究。

眼科诊所将药品稀释 负责人及药师获缓起诉

? 1995 - 2015 China Times Inc. 请尊重智慧财产权勿任意转载违者依法必究。

明师中医诈健保、卖伪药 检调搜索6处带回5人

? 1995 - 2015 China Times Inc. 请尊重智慧财产权勿任意转载违者依法必究。

醉男呛总统府「飞弹瞄準总统车队」被起诉

? 1995 - 2015 China Times Inc. 请尊重智慧财产权勿任意转载违者依法必究。

男枪杀女友后自尽 检方不起诉

? 1995 - 2015 China Times Inc. 请尊重智慧财产权勿任意转载违者依法必究。

男子遭控性侵 检方认事隔一年才告不起诉

? 1995 - 2015 China Times Inc. 请尊重智慧财产权勿任意转载违者依法必究。

竹东舅公虐杀2岁男童 检方起诉

? 1995 - 2015 China Times Inc. 请尊重智慧财产权勿任意转载违者依法必究。

张荣味设宴挺朱涉贿 检方认无犯嫌签结

? 1995 - 2015 China Times Inc. 请尊重智慧财产权勿任意转载违者依法必究。

《时报周刊》戴君仪卖淫案 银行老闆关切灭火 检方破天荒封存花名册

时报周刊提供 太阳花女王刘依函(刘乔安)涉入跨国卖淫案,遭检警约谈,但此案最令办案人员震惊的,并非刘

站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