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芹卖假包判4月 未拆封验货喊冤
2015-11-09 21:15:06 | 来源:中时电子报 | 投稿:李婷侬 | 编辑:小柯

原标题:丁小芹卖假包判4月 未拆封验货喊冤

丁小芹假包遭判4月徒刑 未拆封验货直喊冤续上诉 丁小芹声明书全文。(取自丁小芹脸书) 丁小芹假包遭判4月徒刑 未拆封验货直喊冤续上诉 丁小芹因假包事件,遭新北地院判处她4月徒刑。(取自丁小芹脸书)

丁小芹2013年被指控将仿冒香奈儿包,卖给服饰店蔡姓女合伙人,她称认识贸易商可用批发价4万8000元,购买原价10多万元的绒布BOY CHANEL手提包,蔡女隔天汇款。同年12月蔡女收到该手提包后,却发现与真品不同,怀疑是仿冒品,因而报警并提告。

新北地院今则认为丁对于如何购买、使用何人信用卡,多次说法前后不同,也拿不出购买证明,认定她贪图私欲卖仿冒包,还否认犯行也未赔偿,依诈欺取财罪判处她4月徒刑,可用12万元易科罚金,全案尚可上诉。丁小芹今发表声明,说明事发经过,表示会持续上诉。

声明书全文如下:

我自2004年开始经营服饰店,经常经由网路经销商购入服饰,每年网购金额两三百万元,前后十余年,大小採购上万笔,从未发生争议。

本件係在2013年友人所託网购新台币48,000元之香奈儿肩背包,我收到后,未拆封即请计程车送交友人。但数日后友人告知係仿品,我要求友人向网路公司办理退货,友人却不把货交还,反而提出告诉,要求数倍的赔偿。

我向网路公司查询交易资讯时,该网路公司因遭合併,网站停止使用,目前虽经地人转介,取得订购资料,但其他交易流程资料,尚无法取得,致辩解不被採信。

我未能在收货时间开封检查货品,即将货品经由计程车送去买主是有不当;致事后解释上的困难。本件虽只是新台币48,000元的手提包,但我还是要继续追查,上诉辩解,以还我清白。(中时即时)

出版编辑:陈定瑜

tags: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

淘宝买假香奈儿诈友人 丁小芹判刑4月

丁小芹卖假香奈儿诈友人遭判4月。(翻摄自丁小芹粉丝团) 丁小芹遭起诉后在脸书上发表的声明。(翻摄自丁小

站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