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个偶像
2015-10-04 21:20:53 | 来源:新浪微博 | 投稿:羅志祥抽屜裡的_CD | 编辑:小柯

原标题:我喜欢一个偶像

文/AzureS蔚蓝


刚认识他的时候我才上高中,他刚刚出道,和我差不多的年纪,时光太久远了,再回忆起初次见面的样子竟然变得模糊不清,只记得那个时候大街小巷都贴着他的海报。

第一眼看过去的时候我就心想,这个人真好看呀。

我记住了他的名字,在自己128M的MP3里下了几首他的歌,从循环播放到单曲循环,最后到那个只能放20几首歌的MP3,都是他的歌,又从单曲循环到了随机播放。

自习课的时候,我把MP3放在自己的校裤兜里,耳机裹在校服里从袖口伸出一个小头,我把左手手臂撑在了耳旁,我听着他的声音,手里的水性笔写个不停,心里抱怨着空间几何怎么可以这么难。

那个时候,128M的MP3只需要一节电池就可以唱好久好久;那个时候,他每一首歌每一句歌词我都铭记于心;那个时候,他的名字占满了我所有同学录上“最喜欢的人”那一栏;那个时候,我的草稿本上,多着的是他的名字。


收集他信息的方式落后且朴实,只要有他的娱乐杂志我一定会买,看完后把他的画报小心翼翼地剪了下来,粘在了一个从校门口文具店买的很漂亮的大本子上。

后来父母允许我上网了,虽然时间不多,但是一有空我就会在百度搜索栏里,打入他的名字。

先是百度贴吧,再找一些关于他的新闻,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和朋友兴奋地说,欸你们知道么,听说他要演戏了欸!

我像一只仓鼠一样,用自己有限的渠道东拼西凑关于他的消息,积攒在我的脑海里,拼凑出一个完整的他,我记下他生活的城市,我留心他常去的地方,心里反复喃喃着,如果有机会,我也想看看这些地方。

把他走过的路都走一遍。


从去买路边印着他图案的贴纸和卡贴,再开始留意官方正版的周边和专辑,大概要那么两三年的时间。

专辑的话勉强还能支付,周边的话挑个一两件还是可以的,我戒掉了平时其余的爱好,就连最喜欢的零食都好久不买了,周边寄到我家这个不大的城市可能也要四五天的时间,我问朋友借的淘宝,收件人是学校对面小卖铺的地址,我每天放学都要跑过去看看,有他的包裹到了没有。

可是后来我发现,有他的本子我舍不得写,有他的杯子我舍不得用,零零碎碎的东西里面,我只拆封了一个他跳舞样子的钥匙扣,然后一用就是好多好多年。

我高中毕业了,我来到了一个新的城市开始念大学,我终于有了自己的笔记本和手机,可以随时上网看关于他的咨询,我没有背过来很多东西,却把有他的海报都带过来了,我想从今天开始,我能够堂堂正正地说喜欢他吗。


我在寝室看他以前的预告片,我把他从出道到现在的照片都补了一遍,按照时间顺序一个不差,看着他从青涩逐渐成熟,最开始那个笑容简单的大男孩永恒在了我的记忆里,像是不会被别人夺走的珍宝一样。

室友回来的时候撇了一眼问我,“啊,你喜欢他啊。”

我说是啊,我喜欢他快三年了。

室友说,这么久了啊。

我说,嗯哼,他是一个很好的人。

我开始玩微博,我认识了好多也喜欢他的人,20岁的年纪,正是他当红的时候,他又唱了几首歌,演了几部电影,他演的电影我都去看了,在电影院里,哭得泣不成声。

在一档访谈节目里,主持人问他,你觉得你还能红多久,他笑着说,我希望我现在的粉丝,都能参加我出道十年的演唱会。

那个时候我就在想,我会去的。


他红在了网络最盛行的年代,因为有网络,因为有微博,很多人可以一夜爆红,也可以一夜之间跌入谷底,永世不得翻身。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个道理,他的粉丝越来越多,关注他微博的人成倍的增长,就连我那个天天只读书的室友,都会偶尔嘟囔他的名字几句。

粉丝越多,黑粉也越多,最在风口浪尖的那段时间,他的名字几乎每天都会爬上热门搜索榜,只是在点开之前,你永远不知道关于他的这条新闻,是好事还是坏事,是谩骂还是表扬。

最开始的时候我还会慷慨激昂的吵上几句,名单里拉黑的人与日俱增,但是几乎没有吵赢得可能,喜欢他的人会因为很多原因喜欢上他,但是一旦明星有过几件黑料,黑粉就会拿着这几件事说上一辈子,不管真假。

吵的多了,黑粉最后还会使出绝招,你个脑残粉,中国这代就被你这样的人祸害完了,你对个小白脸这么上心,你对你妈都没这么好吧,别回复我了,恶心。

我委屈极了。


他出道第四年的时候,他开了个人演唱会,我很想去,可是一看票价,我发现我连最便宜的票都买不起,而且开演唱会的城市是我没去过的地方,坐动车都要四个小时的样子。

我灰心的关掉了预定演唱会门票的网页,从而打开了老师的课件,我算过了,如果我能在剩下的几个学期里都拿奖学金,莫怕是末等奖学金,我也能在毕业之前攒够去听他演唱会的门票和路费。

我已经不会在网上和不喜欢他的人吵架了,我关注了一些发他照片的博主,每天看看他的新闻和预告片,收收他的图片,看到他的八卦会笑笑,看到专门搜他名字然后跑到我博下来骂他的人,拉黑就好了。

这个世界上每一个活着的人,如果有喜欢你的人,那么一定有毫无理由谩骂你的人。

“我有一万个喜欢他的理由。”

“没有什么理由,我就是不喜欢他。”

我也是,他也是。


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在毕业舞会的舞台上,唱了一首他的老歌。

这些年他没有一开始那么红了,我关注的一些发他照片的博主,不少也爬了其他的墙头,感觉全世界,只剩下我还喜欢他。

我高中的社交账号里,不少有他名字的缩写,他的生日是我各大账号的基础密码,这么多年了,我还用着。

只是我不会把他的名字挂在嘴边了,我不会在逢人就问“你喜不喜欢他”,但是我依然会关注他演唱会的信息,心里盘算着既然要去,那就买一张最好的门票吧。

喜欢一个人久了,就放在心底了。

我开了一个账户,里面存了一些钱,最多的一笔有几千块,少的也有几十块,就这么林林总总地凑着,偶尔会拿出来。

他出新专辑了,他演唱的片尾曲出OST了,他出个人写真了,他出新的周边了。

收拾寝室的时候,关于他的东西,我装满了一个最大型号的行李箱,我留了几件,其余都邮寄到了自己家里,我妈打开行李箱后惊呼,这得花多少钱啊。

我笑着和我妈妈说,都花的是我自己的钱。

“傻孩子。”我妈捏捏我的鼻尖,“喜欢一个一辈子都碰不到人的人,你喜欢他,他知道么。”

“我知道啊,”我摸了摸自己的心口,“我知道我喜欢他呀。”


因为大学成绩很好,又加上人缘不错,在学长的推荐下,我在大城市找到一份工作。

而这个城市,就是他最常来开演唱会的地方,只不过他今年的演唱会刚刚结束,我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大概还要一年多的时间。

我想,我离他又近了一步。

这一年我交了一个男朋友,感觉彼此都是对方的良人,谈了大半年见了双方的父母,结婚的事情也差不多提上了日程。

那天男朋友问我要一个账号的密码,我告诉他后片刻,他突然拔高了声音,“说!你的密码里藏了一个别人的生日!是不是你除了我还养了别的小白脸!”

“恩?”我愣了一会儿,然后才反应过来男朋友说的那个人是谁,“你说他啊,我养了他好多年了,怎么了?”

男朋友装模作样地忸怩了起来,“我看错你了!你个花心大萝卜!”

我哈哈大笑,“亲爱的,那你就是个男小三儿。”


我快结婚的时候,他出了一张新的单曲,是唱甜蜜爱情的,歌词了还透着丝丝想要结婚的意思,再加上他前段时间铺天盖地的绯闻,很难不让人多想。

我那个时候已经不是很关心他的八卦了,但是奈何那段时间他的绯闻女友实在太火,我也去搜了那姑娘的照片看看。

嗯哼,还不错,要是他和这姑娘在一起,也算是男才女貌了。

我把这话当着我闺蜜的面说了出来,她凶残地喷出来一口草莓汁。

“你还记得你高中那会儿,知道你的偶像要和一个小姑娘演吻戏,你说啥了?”闺蜜擦了擦嘴。

“……忘记了。”

“你说你要划烂那小姑娘的嘴,你还一个劲儿的嫌弃人家长得难看,”闺蜜上下打量我,嘴里“啧啧”有声,“不过现在看来,你也算是长大了。”

何止是我啊,我们都长大了,不是么。


他十年演唱会的时候,我终于去了,我银行卡里有足够的钱买他最好的VIP票。他开演唱会那天的白天我还在公司加班,快检票的时候才匆匆跑到了演唱会的现场。

我还穿着从公司穿出来的小西装,脚上踩着几公分的高跟鞋,手上拿着官方给的应援棒,包里放着高中时期集满他画报的那个本子。

我打开手机,又确认了一下时间,却望着我昨天刚换上的手机壁纸,发了好一会儿呆。

我的手机壁纸一直是他不同时期的海报,只是昨天,我换上了他出道时的第一张海报。

也就是这张海报,我曾在书店的门口看了好久好久,像是魔怔一样走了进去,小声地问店家,门口照片上的那个人,是谁啊。

每一个故事,都是从一个名字开始的,“这个人真漂亮啊”,高中的我望着海报这么说着。

“这个人真漂亮啊。”十年后的我坐在演唱会的第一排,望着站着舞台上的他,这么说着。


他唱的第一首歌,我高中时候常听,午后自习室慵懒的时光里,似乎都是这首歌的旋律;

他唱的第二首歌,我灰心丧气的时候会听,听着他元气满满的声音,心情都会好上许多;

他唱的第三首歌,是当时最红的电影的主题曲,我看了那部电影好多好多遍,现在光光是听到主题曲,都会不由自主地流了一脸的眼泪;

他唱的第四首歌,是他所有歌里我最喜欢,我不但会唱还会跳,这个招牌节目我和朋友去唱K的时候,每次都要上演;

他唱的第五首歌,是一首两年前出的歌,那个时候他出的新专辑被评价说“江郎才尽”,我那个时候也正逢人生低谷,生活被学习和未来搅的一团糟,我一边听着这首歌,一边心里默念“一切都会好的”,一边在已经熄灯的寝室里,多做了那么一会儿数学题;

……

他唱的第十首歌,最近各大电台音乐网都在打榜的情歌,也是这首歌,我把它单曲循环,放到了我的婚礼上。

“我从出道到现在一直喜欢你,”我在演唱会结束后VIP签名会上对他说,“已经有十年了,以后,我也会一直喜欢你。”

“谢谢,”他笑得很礼貌,“这是你要的TO签,现在已经很晚了,回家请小心。”


喜欢他,可能是我这辈子,坚持最久的一件事;喜欢他,也是我这辈子,做的最不划算的一件事,十年的光景,只换了一句“谢谢”,但是我依然心甘情愿。

可是也是因为他,我收获了太多的欢乐和感动,收获了太多欢笑和泪水,我注视一个少年逐渐长大,我模仿着来自他身上的蜕变,我追着他的步伐,向着只会更好的远方,大步向前。

感谢这个世界上有他,让我见到了一个这么好的人。


因为我喜欢你,把自己变成了更好的自己,只是因为喜欢你。

不是所有人都有幸在心底放着这么一个人,如果你心里也有这么一个人,那么恭喜你,我们一样幸运。

2015 8 21





ps。我写的是以后的事情,还是说,你也在等待这一天的到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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