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严禁组织游客参与非法海上游乐活动的通知
2015-10-03 16:10:15 | 来源:新浪微博 | 投稿:广西海事局 | 编辑:小柯

原标题: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严禁组织游客参与非法海上游乐活动的通知

各旅游经营者、岛民:

  今年以来,涠洲岛旅游区先后发生两起因非法经营摩托艇搭载游客,造成1人失联、1人死亡、1人重伤的安全事故。为吸取教训,杜绝类似安全事故再次发生,保障游客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严禁在本旅游区内组织游客参与海上非法游乐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经营高速、水上、潜水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未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经营许可手续的,不得擅自利用渔船、快艇、摩托艇等海上交通工具非法搭载游客,不得非法组织或安排游客参与捕鱼、观光、潜水等海上游乐活动。

二、对可能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捕鱼、观光、潜水等海上游乐活动,旅游经营者、岛民应事先向游客作出安全警示。

三、岛上尚未开设对游客开放的海上公共浴场和游泳区域。接待游客的旅行社、酒店、家庭旅馆等旅游经营者,应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游客作出安全警示,劝告游客不要下海洗浴或游泳。

四、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游客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当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游客作出妥善安排。

凡非法从事海上游乐项目,或组织游客参与非法海上游乐活动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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