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专盗客户4千多万元 判刑2年6月确定
2016-03-11 12:15:33 | 来源:中时电子报 | 投稿:林伟信 | 编辑:dations

原标题:银行理专盗客户4千多万元 判刑2年6月确定

在银行担任理财专员的蓝姓女子,10年前利用70岁老客户对她的信任,将一辈子累积的2亿元家产交给她代操投资,但她却趁机盗领老先生帐户里的4千多万元存款;最高法院考量蓝女自首,并已返还部分款项,依违反银行法等罪将她判刑2年6月及10月、8月确定。

从事不动产买卖的凌姓老先生,因为对蓝姓理财专员非常信任,于是将攢了一辈子的2亿家产,存折、印章全数交由她代为操作投资,他因不懂投资,多年来对于投资细项从不过问,只要求选择低风险、高保本投资标的。

不过,蓝女却在取得老先生信任后,趁机伪造取款凭条、擅自输入密码转帐盗领存款4319万多元,老先生委由妻子在2008年10月9日到银行领钱时,发现帐户没有足额款项可领取,他才惊觉有异向蓝女询问,她随后也主动自首接受审判。

蓝女虽然主张儿子患有脑性痲痹症须她照顾,不断恳求法官让她获得缓刑宣告,但高院认为她长期盗领客户存款,金额甚巨、恶性非轻,考量她已返还2950万元,将她判处10月、8月徒刑,此部分可易科罚金及社会役,但另判刑2年6月部分须入狱服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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