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首违不罚”涉税事项第一批清单公布 自4月1日起施行
2021-04-02 11:05:27 | 来源:zdface | 投稿: | 编辑:dations

原标题:[人民日报]“首违不罚”涉税事项第一批清单公布 自4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清单列举了适用“首违不罚”的事项,共计10项,兼顾了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和票证管理等多类型轻微税收违法行为。自4月1日起施行。

根据公告,税务机关对发生清单所列事项,且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适用“首违不罚”。对适用“首违不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应当以适当方式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

公告明确,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二是危害后果轻微,三是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长期以来,税务总局坚持在促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纳税,提高纳税人遵从度的同时,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的方式,既体现法律的刚性,又体现柔性执法的温度。结合各地、各级税务机关探索推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的实践,税务总局制发了此公告。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认为,“首违不罚”是一项非常有益的制度创新。首次纳税违法行为的产生原因很多,不知晓政策细节和疏忽大意是很多中小企业和初次纳税人违法的原因。“首违不罚”有利于提升执法效率,降低遵从成本,促进税收遵从。

tags: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tk-container-2020{ width:auto; border:solid 1px #666; border-radius:1px; margin-bottom:20px; padding:10px 15px 13px 15px; text-align:left;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6px; } #tk-container-2020 h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

#tk-container-2020{ width:auto; border:solid 1px #666; border-radius:1px; margin-bottom:20px; padding:10px 15px 13px 15px; text-align:left; font-size:16px; line-height:26px; } #tk-container-2020 h3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常务会有关部署,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

[中新社]4月起中国月销售额不超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月31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月

【江西】推行市场准入事项行政服务明白单

记者3月29日获悉,为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动“非禁即入”落细落实,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就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明确责任分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梳理、重新设计相关审批制度和办事流程,推

站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