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瞒着家长独自购手机消费无效商家无条件退货
2016-04-15 04:59:07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花火 | 编辑:dations

原标题:小学生瞒着家长独自购手机消费无效商家无条件退货

【案例】张先生的孩子于2015年7月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到大梁路一家手机卖场花费797元购买一部OPPO手机,几天后才被家长发现。张先生认为孩子是小学生,才12岁,孩子购买手机应当有家长陪同并取得家长同意,商家不能随意把手机卖给小学生。于是他便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商家表示,当时孩子讲家长知道,且孩子长得也不像小学生,现手机已拆封,包装盒也丢失,影响再次销售,不同意退货。张先生随即到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消协进行投诉。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消协接到投诉后核实了有关情况。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要求商家给予退机。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商家给予退机。

【法条】《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解读】本案例中张先生的孩子属于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商家以手机拆封、包装盒丢失、影响再次销售为理由不同意退货,显然违反《民法通则》中的相关规定。

【提醒】在这个案例中,商家由于未能识别消费者年龄,或者相信孩子是在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发生了消费行为。所以,经营者遇到未成年人单独购物时,要多加询问,免得发生不合适的营销行为。

tags:退货   无条件   小学生   无效   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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