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男砍伤亲属后逃逸现已投案自首
2016-04-14 10:14:10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小柯 | 编辑:dations

原标题:吸毒男砍伤亲属后逃逸现已投案自首

拉萨公安欢迎您!

拉萨警讯警民互动政务公开信息查询活动专题

吸毒男砍伤亲属后逃逸 现已投案自首 拉萨市公安局警务新闻发布时间:2016/4/14 10:07:03

4月10晚上22时许,金珠西路派出所治安中队民警接群众报案称:有人被砍伤了,而且砍人的人还吸食了毒品,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治安民警立即赶赴案发地点。

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李某是周某的亲侄儿,4月10日,两人在八一小区某饭店内因口角发生争吵。期间,李某用店内的菜刀砍伤了周某并逃离了现场。据周某反映侄儿李某除了将其捅伤外还一直吸食冰毒。

在了解案情后,民警立即对李某进行布控开展抓捕。4月12日上午,在政策的感召下李某主动到金珠西路派出所投案自首。民警对其进行了尿检,结果呈“阳性”。因周某念及李某为自己亲侄儿,要求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已签字确认自愿要求撤案。

目前,派出所民警已将李某移交拉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做进一步处理。

什么是毒品?

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具有依赖性;

(2)具有非法性;

(3)具有危害性。

毒品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

(1)毒品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2)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

(3)毒品问题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毒品具有极大地危害性,是罪恶之源,一旦沾染极易上瘾、很难戒掉,等同于毁灭自我与家庭,贩毒、吸毒还影响了社会治安的稳定,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的安定和谐带来了巨大的威胁,有百害而无一利,对社会家庭来说是一个大毒瘤。

“远离毒品,关爱未来”,对每一个人而言,这决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希望每一个人都拒绝毒品,关爱自己的生命。

tags:投案   砍伤   自首   逃逸   亲属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

撞人致死后逃逸糊涂弟弟替兄顶包哥俩双双被拘

驾驶教练车撞人致死后逃逸糊涂弟弟替兄顶包 哥俩双双被拘留环渤海新闻网专稿 一驾驶人驾教练车撞人致死后逃逸,其糊涂弟弟却为哥哥顶包。市公安交警支队九大队民警经昼夜工作,侦破该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者

三轮车肇事逃逸致伤者死亡湘阴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岳阳网讯(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芸 通讯员 李辉)4月7日清晨,阴雨绵绵。湘阴县芙蓉大道与湖滨路交叉处东南匝道,一男子身体被雨衣包裹,躺在地上,生死不明,摩托车倒在路边,车上物品撒落一地。伤者虽经医院抢救,但

烟台一80多岁老人夜半走失民警帮其联系亲属

水母网4月14日讯(YMG记者 徐峰 通讯员 唐世龙)12日20时许,烟台港客运派出所民警在环海路客运站6号出站口巡逻,发现了一名80多岁的老人,在夜色中瑟瑟发抖、步履蹒跚。民警见状上前询问,原来,老人准备到文登探亲却不慎走

静安一四旬男子遭入室砍伤

昨天中午12点多,静安区一小区发生一起入室伤人案。一名四十岁左右的男子在家中与另一名男子发生纠纷 并被其砍伤。公安、120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当场将嫌犯抓获。事发小区监控画面显示,中午12点06分左右,

温州一男子替肇事逃逸的朋友顶包谁料他竟撞死人

温州网讯 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却拉着交警喊冤。他是为了脱罪在狡辩,还是另有隐情?老师伯接着说。2015年8月23日凌晨,市区温金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由东向西驶来的轿车与一辆机动车发生碰撞,机动车司机

站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