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执恢第302号赵士清412728195403106033
2016-04-13 16:20:05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伊文 | 编辑:dations

原标题:驿执恢第302号赵士清412728195403106033

(2015)驿执恢第302号 赵士清 412728195403106033驿执恢第302号 赵士清 412728195403106033

执行法院: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赵士清,男,1954年3月10日,住址;河南沈丘县冯营乡田庄行政村赵庄027号,身份证号:412728195403106033

执行内容: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09)驿民初字第1643号民事判决书,被告赵士清偿还原告货款16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赵喜林向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驻马店市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赵士清既不履行并拒不申报财产,截止目前仍未履行。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6-216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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