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执第1473号姜德成412826196802116017
2016-04-12 15:00:05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花火 | 编辑:dations

原标题:驿执第1473号姜德成412826196802116017

(2015)驿执第1473号 姜德成 412826196802116017驿执第1473号 姜德成 412826196802116017

执行法院: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姜德成,男, 1968年2月1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屯关帝庙村姜庄23号。

公民身份号码:412826196802116017。

执行内容: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4)驿民初字第61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姜德成偿还原告马守成劳务者受害责任赔偿款40209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姜德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原告马守成向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姜德成既不履行并拒不申报财产。截止目前姜德成尚欠赔偿款40209元尚未履行。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96-2160038)。

驻马店网技术支持

tags:

上一篇  下一篇

站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