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千平方米林地没管好 林业局被告上法庭 [快讯]
2017-06-27 20:30:44 | 来源:好玩网 | 投稿:小柯 | 编辑:dations

原标题:上千平方米林地没管好 林业局被告上法庭 [快讯]

(被毁林地)

6月27日下午,铜仁市松桃县林业局,被当地检察机关推上被告席。林业局成为被告的原因,在于对当地一起非法占用不足千平方米的林地,怠于履行监管职责。

27日下午14时,这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按照管辖范围,在遵义市播州区法院环保庭开庭,这也是铜仁市首例由检察长出庭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松桃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世昌在起诉书中称,从2010年至2015年,松桃县人姚元平等3人,在当地大坪场镇冲大湾,从事采石采砂活动。在没有取得林业部门相关许可的情况下,3人非法占用林用共计949平方米,导致林地被毁。

(被毁林地)

2014年11月,当地林业站对姚元平等人,分别作出了罚款1300元至2600元的处罚,但并没有恢复被毁林地。

2016年9月14日,松桃县检察院向该县林业局,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要求林业局1个月内回复处理结果,但该院既未依法履职,也没有回复。至去年12月,检察机关现场检查发现,姚元平等人毁坏的林地,仍没有恢复原状或补植复绿,生态环境被破坏的情况仍存在。

松桃县检察院认为,松桃县林业局对姚元平等3人所毁林地,具有管理和监督职责,有责令姚元平等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补种林地的职责,但该局均未履行。

(宣读起诉书)

庭审中,松桃县林业局长刘治立,也到庭参加诉讼。林业局在答辩中表示,他们对检察机关指控其怠于履职的行为违法,没有异议。同时辩称,2016年至2017年,该局主要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均大范围调整,故未能及时补植复绿,并"恳请检察机关谅解"。

(林业局局长答辩)

林业局同时称,新任班子上任后,于今年1月15日、3月20日,林业局已先后两次责令姚元平等人,对被毁林地,实施生态修复。林业局出示现场图片称,补种的林地,已经大面积成活。

当天下午,播州区法院经审理后,当庭作出宣判。

(补种林地)

法院认为,松桃县林业局因怠于监管,导致林地被毁,虽然事后实施了补救措施,但被毁林地是否成活还有待观察,根据相关要求,这个观察期应至明年春季以后。播州区法院判决:松桃县林业局在2017年1月14日前怠于监管的行为违法,同时继续对姚元平等人补种的林地进行监督,直至2018年5月31日前。

为不足千平方米的林地吃官司,林业局到底冤枉不冤枉?"办这个看似被毁林地面积不大的案子,主要在于警示。"松桃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世昌说,松桃生态良好,而姚元平等人采石的地方,还有不少类似的采石场。对该案提起公益诉讼,一方面是警示周边几十家采石场,不要破坏林地,另一方面也在于警示当地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

贵阳晚报全媒体记者黄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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