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2016年第一批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的通知
2016-03-29 15:25:12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dations

原标题:关于核准2016年第一批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的通知

文件名称:关于核准2016年第一批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函[2016]33号

发布时间:2016-03-29

实施时间:2016-03-29

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我局对你公司申报的境外单位无损检验人员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克罗地亚INETEC公司等5家境外单位的22名无损检验人员符合相关要求(核准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你公司应保证上述无损检验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从事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结果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1.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单位无损检验人员核准名单

2.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境外单位无损检验人员核准名单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3月2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附件1

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单位无损检验人员核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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