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对拟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公示
2016-03-21 11:30:13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dations

原标题: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对拟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公示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经梳理和清理规范,自治区商务厅拟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8项。现决定向社会公开目前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各界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意见。

联系人:自治区商务厅行政审批事务办公室

电 话:0771-5595521

电子邮件:swtspb@gxi.gov.cn

联系地址及邮编:南宁市七星路137号自治区商务厅行政审批事务办公室(邮编:530012),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意见”。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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