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宁德核电厂、红沿河核电厂、大亚湾核电厂及秦山第二核电厂在役检查无损检验能力验证结果的复函
2016-03-18 15:09:14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dations

原标题:关于确认宁德核电厂、红沿河核电厂、大亚湾核电厂及秦山第二核电厂在役检查无损检验能力验证结果的复函

文件名称:关于确认宁德核电厂、红沿河核电厂、大亚湾核电厂及秦山第二核电厂在役检查无损检验能力验证结果的复函

文件编号:国核安函[2016]28号

发布时间:2016-03-18

实施时间:2016-03-18

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宁德核电厂、红沿河核电厂、大亚湾核电厂、秦山第二核电厂实施役前和在役检查无损检验能力验证的函》(中核运计发﹝2015﹞15号)收悉。经审查,函复如下:

一、反应堆压力容器筒体、底封头环焊缝自动超声检验等68项能力验证项目(见附件1)可等效采用福清核电厂1、2号机组对应项目的能力验证结果,相应无损检验程序可分别用于开展宁德核电厂1、2、3、4号和红沿河核电厂1、2、3、4号机组在役检查活动。

二、反应堆压力容器进出口管嘴与筒体焊缝的自动超声检验等31项能力验证项目(见附件2)可等效采用岭澳核电厂1、2号机组对应项目的能力验证结果,相应无损检验程序可用于开展大亚湾核电厂1、2号机组在役检查活动。

三、反应堆压力容器进出口接管与安全端焊缝自动超声检验等37项能力验证项目(见附件3)可等效采用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对应项目的能力验证结果;新增的蒸汽发生器传热管涡流检验等3项能力验证项目(见附件4)基本满足《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在役检查规则(RSE-M)》(1997+2000补遗)的要求。你公司可使用相应无损检验程序开展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在役检查活动。

你公司应有效运行核质保大纲及相关控制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核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核电厂在役检查工作,并接受相应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监督检查。

附件:1.宁德、红沿河核电厂1、2、3、4号机组在役检查等效68项能力验证项目及检验程序清单

2.大亚湾核电厂1、2号机组在役检查等效31项能力验证项目及检验程序清单

3.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在役检查等效37项能力验证项目及检验程序清单

4.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在役检查新增3项能力验证项目及检验程序清单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3月1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附件4

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在役检查新增3项能力验证项目及检验程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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