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化学和容积控制系统下泄温度定值修改的通知
2016-03-11 15:59:30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dations

原标题:关于批准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化学和容积控制系统下泄温度定值修改的通知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化学和容积控制系统下泄温度定值修改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发[2016]46号

发布时间:2016-03-11

实施时间:2016-03-11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RCV系统下泄温度定值修改的请示》(辽红核〔2016〕4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辽宁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化学和容积控制系统下泄温度定值的修改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修改,确保辽宁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3月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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