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上海崇明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件名称:关于上海崇明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件编号:环审[2016]31号
发布时间:2016-03-11
实施时间:2016-03-11
国家电网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上海崇明50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国家电网科〔2015〕108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新建崇明50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上海市崇明县。本期建设750兆伏安主变压器2组,低压电抗器2组,低压电容器2组,500千伏出线2回。
(二)扩建东洲50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本期建设500千伏出线2回,交换至吕泗电厂Ⅰ回出线间隔和至崇明Ⅱ回出线间隔。
(三)新建东洲~崇明500千伏输电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47.6公里,途经上海市崇明县和江苏省南通市。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我部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崇明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变电站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线路应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医院、学校、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该项目建设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1号)相关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报告作为环保部门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该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我部委托江苏省、上海市环境保护厅(局)分别负责各自行政区内该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江苏省、上海市环境保护厅(局)以及崇明县、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6年3月3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江苏省、上海市环境保护厅(局),崇明县、南通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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