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电子商务代表团出访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泰国的通知
2016-02-22 10:21:11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dations

原标题:关于组织电子商务代表团出访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泰国的通知

有关市商务局、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电子商务企业、园区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根据省商务厅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安排,拟于今年5月下旬组织电子商务代表团出访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泰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访时间

代表团拟于5月下旬出访,在外工作10天。

二、出访任务

此次出访以推动双方开展电子商务领域的技术交流、市场拓展、和投资合作为主,主要任务:一是参加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办的第六届亚洲电子商务展览,宣传推介我省电商合作环境,与参会的国际知名电商企业对接,推介电商合作项目;二是参观考察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企业,考察新加坡移动电商、同城配送和O2O成熟的运作模式,借助电商渠道引进东南亚热带水果,拓展我省农副产品、小电器、纺织服装、塑料制品、钢铁制品等在东盟国家的网络营销渠道;三是拜访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有关政府部门和商会,了解三国发展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电商孵化等领域的成功经验及有关政策措施;四是举办合作对接活动,推介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电商园区和电子商务平台、物流建设项目。

三、代表团组成及费用

代表团拟由省商务厅组团,成员拟包括部分市商务主管部门、电子商务园区、电商及商贸物流领域的企业代表。出访费用包括国际机票、食宿、公杂、城市间交通、个人零用等,由各派员单位负担。经贸推介活动费用拟申请专项经费解决。

四、组织报名

电子商务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有利于追踪了解国际上电子商务发展的最新动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促进我省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请各市重视此次出访活动,组织电商、商贸流通、物流领域的龙头企业参团,并于3月4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报送省商务厅。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慎君

电话:0531-89013867,18678396826

传真:0531-89013605

电子邮箱:swtdzsw@163.com

附件:《报名回执》

山东省商务厅

2016年2月18日山东电商代表团出访新马泰的通知.pdf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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