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浙江省产业与基金对接活动承办单位评审公告
2016-02-17 17:30:54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dations

原标题:关于2016浙江省产业与基金对接活动承办单位评审公告

关于2016浙江省产业与基金对接活动

承办单位评审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七大万亿产业和特色小镇的发展创新以及中小企业的成长,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基金、股权基金等在产业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我厅拟在第十八届浙洽会期间举办2016浙江省产业与基金对接活动,为进一步提升活动成效,本次活动拟委托相关机构或企业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概况

(一)时间

2016年6月8日-6月11日期间

(二)地点

浙江宁波

(三)主要内容

邀请行业协会、各类产业基金、银行等金融行业专家、中小企业代表,围绕投融资模式、项目与资本对接等议题进行演讲和对话;组织一对一洽谈;举办创新创业项目路演等。

二、承办要求

1、策划并组织活动,包括内容策划、嘉宾邀请以及活动的组织实施,要求活动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创新;

2、负责重要嘉宾、相关媒体以及企业等人员的邀请及接待工作;

3、活动所需所有印刷物料的设计、制作;

4、会场设计、搭建与酒店的协调等;

5、根据主办方要求,做好会后总结评估工作,包括各类文字、图片、预告片等资料的整理、汇编;

6、主办方要求的其他工作。

三、承办单位需具备的条件

1、列入2015浙江省商务厅境内外商务活动承办资格入围单位名单;

2、具有较广泛的照片,特别是同类活动承办经验和照片积累;

3、具有相关活动策划及执行能力;

4、具有较强的合作意愿和态度;

5、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四、提交方案内容要求

1、活动详细实施方案,包括活动规模、安全应急预案等;

2、负责本次活动主要团队人员介绍;

3、附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五、提交方案时间要求

请有意向的单位2月23日前将方案报浙江省商务厅外资促进处,不符合要求的方案将不列入评审范围。2月底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方案资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承办单位。各单位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六、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外资促进处王怡烨

电话:0571-87058214

传真:0571-87050922

邮箱:393333729@qq.com

浙江省商务厅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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