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会展高峰论坛——助推品质浙货开拓国际市场承办单位评审公告
2016-01-25 17:21:03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小柯

原标题:关于2016会展高峰论坛——助推品质浙货开拓国际市场承办单位评审公告

关于2016会展高峰论坛——

助推品质浙货开拓国际市场承办单位评审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帮助我省企业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国际展会平台,加快创新、转型步伐,在经济新常态下抢占市场先机,拓展发展新空间,我厅拟在浙洽会期间,举办“2016会展高峰论坛——助推品质浙货开拓国际市场”活动。为进一步提升活动效果,本次活动拟委托相关企业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概况

(一)时间

2016年6月8-11日期间,半天

(二)地点

浙江宁波

(三)主要内容

1、发布浙江省会展行业发展年度报告;

2、邀请全球知名展览公司、UFI全球展览业联盟等会展行业专家、浙江企业代表等围绕浙江企业新机遇、助推浙江名品走向海外市场、互联网+会展行业发展等议题进行演讲和对话;

3、签订合作协议;

4、洽谈对接等。

(四)活动规模

约150人。

二、承办要求

1、调研编制《浙江省会展行业发展年度报告》,分析浙江省会展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

2、策划并组织论坛,包括议题策划、嘉宾邀请以及整场活动的组织实施,要求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创新;

3、负责演讲和对话嘉宾、参会嘉宾、相关媒体的邀请及接待工作;邀请全球知名展览公司20人,会展行业媒体及行业协会30人;邀请10家有影响力的境内媒体、展览行业、媒体、商协会自有媒体和展览机构的专业媒体等;

4、根据主办方要求,做好会后总结评估工作,包括各类文字、图片、预告片等资料的整理、汇编;

5、活动所需所有印刷物料的设计、制作;

6、会场设计、搭建与酒店的协调等;

7、主办方要求的其他工作。

三、承办单位需具备的条件

1、列入2015浙江省商务厅境内外商务活动承办资格入围单位名单;

2、具有较广泛的境内外展会照片和行业协会照片;

3、具有相关活动策划及执行能力;

4、具有较强的合作意愿和态度;

5、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四、提交方案内容要求

1、活动详细实施方案,包括安全应急预案;

2、负责本次活动主要团队人员介绍;

3、附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经费预算:应包括各项策划内容、服务内容的详细报价单。

五、提交方案时间要求

请有意向的单位2月1日前将方案报浙江省商务厅外资促进处,不符合要求的方案将不列入评审范围。2月初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方案资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承办单位。各单位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六、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外资促进处王怡烨

电话:0571-87058214

传真:0571-87050922

邮箱:393333729@qq.com

浙江省商务厅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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