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执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
2015-12-28 14:16:12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小柯
原标题:关于《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执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委):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规定“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015年9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来函《关于印送涉及“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需要修改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函》(办函字〔2015〕816号),要求认真梳理涉及到“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及时修订和完善。2014年原运输司修订印发了《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其中涉及“三证合一”的有关事项,请各省份按照国办发〔2015〕50号文件规定执行。
热点 / Hot
- ◇ 关于印发《湖南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对外投资合作资金拟支持单位(企业)的公示;
- ◇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招聘公告;
- ◇ 关于明确排污费核算有关问题的复函;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 ◇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 ◇ 关于举办2016年全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工伤保险知识微信竞答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