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2015-12-11 11:30:11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小柯
原标题:教育部关于同意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湖南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变更举办者的请示》(湘教〔2015〕7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湖南应用技术学院的举办者由“李少夫”变更为“常德东飞电脑有限公司、李少夫”。学院存续期间,学院对举办者投入到学院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二、请你厅指导学院对学院章程中举办者的名称或姓名、投入学院的开办资金,学院资产总额及其来源、负债数额(资产、负债请注明截至时间)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三、请你厅督促学院举办者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落实学院法人财产权,推进学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为学院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四、请你厅加强领导和指导,引导学院准确定位,加强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教育部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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