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5年第一批广西内贸流通品牌评定结果的公示
2015-12-09 12:05:47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小柯

原标题: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5年第一批广西内贸流通品牌评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内贸流通品牌评定的通知》(桂商流通发〔2015〕10号)要求,经各市商务局(委)初评上报广西老字号11家、广西骨干批发市场7家、广西特色商业示范街区5家、广西重点商贸物流企业13家、广西商贸物流示范园区2家、广西餐饮名店8家、广西家政服务品牌企业11家。自治区商务厅于2015年9月25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了初步推荐企业,其中:广西老字号9家、广西骨干批发市场5家、广西特色商业示范街区4家、广西重点商贸物流企业8家、广西商贸物流示范园区1家、广西餐饮名店4家、广西家政服务品牌企业6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5天(2015年12月8日—12日)。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反映到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联系人:杨庆廷,电话:0771-2211897。

附件:2015年第一批广西内贸流通品牌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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