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二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5-12-04 17:36:21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小柯

原标题:关于2015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二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5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期限182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15年12月11日招标,12月14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12月16日进行分销,12月18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于2016年6月13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多重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4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50个、25个和3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5年12月16日前(含12月16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 号:270—15222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5〕31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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