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智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2015-12-02 16:45:11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小柯

原标题:关于举办“智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指导各地创建智慧城市,推广智慧城市建设的理念、技术、应用案例和管理经验,按照我部2015年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定于12月上旬举办智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智慧化评价指标体系和建设指南、试点验收办法及要点、典型应用经验等,并安排现场参观。

二、组织单位

培训班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主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承办。

三、培训对象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处室负责人、省级智慧城市专家组成员;智慧城市试点的城市(区、县、镇)具体负责人、相关单位管理和技术人员;专项试点承担单位的企业负责人等。

四、授课专家

国内从事智慧城市政策研究、顶层设计、标准制订、金融创新、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权威专家以及具有典型经验的城市专家和企业专家。

五、时间与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15年12月8至11日

地点:宜昌市

参加省份: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安徽 江西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二期:

时间:2015年12月9至12日

地点:威海市

参加省份:北京 天津 河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山西 内蒙古 江苏 浙江 福建 山东

具体安排和地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1200元/人(含材料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代表和专家免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派分管处室同志参会,并组织本地区试点城市和专项企业参会。以省为单位报名,各省于2015年12月1日前传真至010-88373860、58933892或发邮件至2360608189@qq.com。

(三)联系方式:

1、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联系人:姚秋实 陈新

电话:010-58934022 58933571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程子韬 许利峰

电话:010-58933892 58934798 13901009997

邮箱:2360608189@qq.com

附件:1、 智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班 回执表

2、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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