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陕西名优地产 品牌(北京)巡展暨新春年货大集的通知
2015-12-02 11:32:12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小柯

原标题:陕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陕西名优地产 品牌(北京)巡展暨新春年货大集的通知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举办陕西名优地产

品牌(北京)巡展暨新春年货大集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商务主管部门:

为加快陕西名优地产品牌推广,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销售渠道和宣传平台,提升陕西名优产品在京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丰富首都春节消费市场。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将共同举办“陕西名优地产品牌(北京)巡展暨新春年货大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月22日至1月24日,1月21日20:00前报到布展完毕。

地点:北京世纪金源购物中心(海淀区西三环远大路)。

二、参展企业

各市(区)组织辖区参展企业不少于10家,韩城市、神木县和府谷县不少于5家。产品类别主要包括农副产品、特色食品、风味小吃、干鲜果类、酒水饮料、杂粮干货、茶叶陶瓷、调味品、丝绸制品、手工艺品及旅游产品等。

三、推介方式

一是为参展企业提供标准展位进行产品现场展销。二是由乡果网(www.xiangguowang.com)为参展企业开通“三店合一”的电商平台(电脑商城、手机商城、微信商城),实现产品的在线销售及长期供应。三是组织联系采购商与参展企业进行现场对接商洽,促进企业互联互惠。

四、要求

(一)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备,积极组织当地影响力强、企业信誉良好,尤其是获得中(省)龙头企业、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和中华老字号等资质认证的名优地产品牌企业参展(企业生产经营荣誉等资质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二)为便于展会组织和参展参会秩序,全体参展参会人员统一集中住宿酒店(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展企业要认真组织好参展商品,及时办理物流业务,自带商品参展企业要注意运输安全。

(四)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当地参展参会企业的联系,并请于2015年12月22日之前将参展参会人员名单(主管部门及参展企业)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五)展位费和特装费由省商务厅统一支付,参展参会人员交通、食宿和商品物流等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联系人:寇振、刘旻

联系电话(传真):029-87290242、87291560

 手机:13772177155、13891922734

附件:陕西名优地产品牌(北京)巡展暨新春年货大集参展参会人员报名表

陕西省商务厅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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