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可《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调试阶段质量保证大纲》(修订第二版)的复函
2015-11-19 16:52:28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小柯

原标题:关于认可《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调试阶段质量保证大纲》(修订第二版)的复函

文件名称:关于认可《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调试阶段质量保证大纲》(修订第二版)的复函

文件编号:国核安函[2015]123号

发布时间:2015-11-19

实施时间:2015-11-19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查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调试阶段质量保证大纲(修订第二版)的请示》(辽红核〔2015〕65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提交的《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调试阶段质量保证大纲》(修订第二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认可。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认可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核电厂的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11月17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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