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5年度全国核电厂经验反馈交流会的通知
2015-11-19 16:25:02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小柯

原标题:关于召开2015年度全国核电厂经验反馈交流会的通知

文件名称:关于召开2015年度全国核电厂经验反馈交流会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函[2015]1848号

发布时间:2015-11-19

实施时间:2015-11-19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核电厂的安全监督管理,促进核电厂建造与运行经验的交流和反馈,提高核电厂的建造质量和运行安全水平,我部决定召开2015年度全国核电厂经验反馈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12月3日至4日(12月2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北京国谊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

三、会议日程

(一)3日上午会议主题报告。

(二)3日下午至4日上午分组报告及讨论:

建安质量管理及紧固件等大宗材料经验教训与良好实践(第一组);

调试管理与生产准备经验总结与良好实践(第二组);

运行安全管理及经验反馈工作(第三组)。

(三)4日下午座谈交流及总结。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会单位按照名额分配建议(见附件1)安排参会人员。

(二)会议不安排接送,请参会代表自行前往。

(三)会议详细议程安排将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另行通知。

(四)请各单位统一填写参会回执表(见附件2),并于2015年11月19日前将参会回执表传真至我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张路怀

电话:(010)66103076、18902319326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马驰

电话:(010)82205661、17600809441

传真:(010)82205636

附件:1.参会单位名额分配建议

2.参会回执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13日

抄送: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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