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炼焦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5-11-16 15:25:26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小柯

原标题: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炼焦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件名称: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炼焦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环办函[2015]1841号

发布时间:2015-11-16

实施时间:2015-11-16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规范炼焦行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炼焦化学工业》。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5年12月2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范真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郭敏

电话:(010)849249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炼焦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炼焦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12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环境保护部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山东省焦化行业协会

河北省焦化行业协会

山西省焦化行业协会

黑龙江省炼焦行业协会

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新疆环境监测中心站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环评司、污防司、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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