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6年第十四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方案
背景:中哈两国一直保持着良好、稳定的双边关系,经贸合作增长迅速。哈萨克斯坦是我重点开拓的中亚国家新兴市场。近年来,哈经济发展迅速,大力发展制造业、农业、交通、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进口需求旺盛。自2003年,商务部连续13年在哈萨克斯坦举办中国商品展览会,规模不断扩大,内容日益丰富,在中亚地区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展会已日渐成为中哈贸易投资合作的主要平台,对于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战略构想以及做好援疆工作具有积极作用。
一、展会概况
第十四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
The14thChinaCommoditiesFairinKazakhstan
包括3个专项展:
----机械与车辆展(Machinery&VehicleFair)
机械产品、加工设备、车辆、农机
----建材与家居展(Building&HomeFair)
五金工具、建材、灯具、卫浴及厨具、家具
----消费与电子类商品展(ConsumerElectronicsandHouseholdGoodsFair)
日用品、纺织服装、鞋帽、箱包、食品、家电、电子产品
展览时间:2016年5月21-24日(周六至周二)
10:00-18:00(5月24日10:00-13:00) 布展时间:5月18-20日 撤展时间:5月24日13:00以后和5月25日展会地点:阿拉木图市阿达肯特展览中心(9A,9B,9C馆)
展会性质:贸易类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商务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承办单位: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
新疆伊犁州人民政府
联合承办:陕西省商务厅 合作承办:哈萨克斯坦国家工商会
阿拉木图市工商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贸促会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
阿拉木图中国机电产品展示中心
新疆华和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三、收费标准与配置
标准展位(3×3㎡):22000人民币
室内光地:2200人民币/㎡ 室外光地:600人民币/㎡
(组团单位按人民币支付) 标准展位配置:3块立板、1张洽谈桌、3把椅子、1个柜子、2个层板、2个射灯、1个垃圾桶、地毯、中英或中俄文楣板(角摊2块楣板)。
室内光地配置(每9㎡):1张洽谈桌、3把椅子、1个垃圾桶。
室外光地配置:每个企业配1张洽谈桌、4把椅子、一个太阳伞、1个垃圾桶。
四、展会宣传推广和邀请客商计划 电视报刊杂志宣传推广:在哈萨克斯坦有关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杂志及中亚其他四国电视、报纸、贸易杂志等,全面宣传推广、刊登广告。 中亚国家贸易和行业机构渠道:与哈萨克斯坦以及其它国家工商会和贸易促进机构合作,邀请采购商。 直邀:面向哈萨克斯坦主流客商拜会邀请和推广,以电子邮件、直邮等方式向中亚地区目标买家、进口商等发放展会宣传资料和邀请函;在哈主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直接面向批发商和采购商推广展会。 其他宣传:在中亚国家召开新闻发布会推介,在阿拉木图市商业区、展馆、酒店及户外推广宣传。 五、展会服务
(一)统一免费办理参展企业境外邀请函(2人/每摊位或每9㎡)。
(二)参展企业信息免费会刊登录(包括企业中俄文或中英文名称、参展展品、联系人、电话、传真、电邮)。 (三)推荐展品运输、特装、旅行安排的服务单位,由组团单位自行选择。
(四)在展会现场为组团单位提供办公室。设立客商报到处、展会服务中心、休息餐饮区。提供翻译、复印、打印、餐饮、展品包装搬运等服务。
(五)主办机构成立展览现场工作协调组,为展团和参展企业提供服务,协调布展撤展和常规保安,负责现场咨询和客商报到接待,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展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六、组展
邀请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和展览机构组织企业参展。请各援疆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做好与新疆及兵团对口商务系统的沟通与配合,组织本省、市外经贸企业参展。组团具体事项另行议定,提供《组团手册》。拟组团单位请与外贸发展局联系。2015年3月15日结束招展。
联系人及电话:
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联系人:陈惠波苗华伟 电话:010-64404619/4618传真:010-6451523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柳磊
电话:0991-2816270传真0991-281725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
联系人:图亚
电话:0991-5561839/5561257传真:0991-5583178
新疆伊犁州商务局
联系人:余东林
电话:0999-6768033传真:0999-6768026
展会网站:http://www.asiaexpo-kz.com/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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