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照片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湖南张家界砂岩峰林国家地质公园”更名的函
2015-11-04 17:18:34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小柯

原标题:国土照片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湖南张家界砂岩峰林国家地质公园”更名的函

湖南省国土照片厅:

你厅《关于“湖南张家界砂岩峰林国家地质公园”更名的请示》(湘国土资〔2015〕63号)收悉。根据有关国家地质公园命名原则,为科学全面体现张家界国家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照片状况,经研究,同意“湖南张家界砂岩峰林国家地质公园”更名为“湖南张家界国家地质公园”。

请按照更名后的“湖南张家界国家地质公园”名称,在基础设施、宣传推广、科普活动等方面逐步完成相关变更工作。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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