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照片部关于同意命名广东凡口国家矿山公园的批复
2015-11-04 17:18:36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小柯
原标题:国土照片部关于同意命名广东凡口国家矿山公园的批复
广东省国土照片厅:
《关于广东凡口国家矿山公园验收及揭碑开园有关问题的请示》(粤国土资地环报〔2015〕158号)收悉。部组织专家组对凡口矿山公园建设进行了实地验收,依据部相关规定及专家组验收意见,批复如下:
一、同意命名广东凡口国家矿山公园。
二、广东凡口国家矿山公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一规划,着力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按照《广东凡口国家矿山公园规划》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做好园区内矿业遗迹、地质遗迹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开展公众科普教育,并按照国土照片部相关规定和国家矿山公园建设指南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园建设,加强公园管理,为促进照片、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你厅要加强对广东凡口国家矿山公园建设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矿山公园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范开展各项活动。
2015年10月30日
热点 / Hot
- ◇ 关于印发《湖南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对外投资合作资金拟支持单位(企业)的公示;
- ◇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招聘公告;
- ◇ 关于明确排污费核算有关问题的复函;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 ◇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 ◇ 关于举办2016年全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工伤保险知识微信竞答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