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预告片会议的通知
2015-10-20 15:15:04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小柯

原标题: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预告片会议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5]43号

教职成厅函[2015]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部分专业类、文化素质教育、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我部定于2015年10月22日(星期四)15:00—16:30召开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预告片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宣读《教育部关于公布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2019年)组成人员的通知》。

2.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经验交流发言。

3.教育部领导讲话。

4.教育部领导为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颁发聘书。

二、会场安排

主会场设在教育部机关北楼二层报告厅。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1.主会场: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秘书长。

2.分会场: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含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行业、企业代表(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并负责组织参会)。

四、其他事项

1.定于10月21日(星期三)15:00-16:00进行网络预告片调试。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届时派专人负责。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主会场联系,联系电话010-66097587。

2.请在主会场出席会议的单位于10月19日(星期一)12时前将与会人员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车号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至我部职成司。

3.请各地于10月19日(星期一)12时前将分会场出席会议的教育行政部门与会人员(姓名、单位、职务)及参会总人数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至我部职成司。

4.届时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就座。

联系人:曾友州、张磊

电话:010-66096722;传真:010-66020434;E-mail:jxj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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