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长江-骆马湖段其它工程(含江苏省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2015-10-08 14:25:16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小柯

原标题:关于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长江-骆马湖段其它工程(含江苏省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文件名称:关于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长江-骆马湖段其它工程(含江苏省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文件编号:环验[2015]199号

发布时间:2015-10-08

实施时间:2015-10-08

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长江-骆马湖段其它工程(含江苏省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苏水源工〔2015〕64号)、《关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长江-骆马湖段其他工程(含江苏省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17个设计单元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苏水源工〔2015〕10号)及附送的《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长江-骆马湖段其它工程(含江苏省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等17个单项工程》(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5年8月20-21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是一项跨流域、跨省市的特大型调水工程,工程从长江干流调水,基本沿京杭大运河逐级提水北送,向黄淮海平原东部和山东半岛沿线城市补充生活、工业和环境用水,兼顾农业、航运和其他用水,并为天津市应急供水创造条件。一期工程主要利用京杭大运河和江苏省江水北调已建的梯级泵站,对输水河道和梯级泵站建筑物等进行相应的改扩建,实现抽调长江水500立方米/秒、入洪泽湖450立方米/秒、入骆马湖275立方米/秒的目标。

本次验收范围为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中长江-骆马湖段其他工程和江苏省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等17个单项工程,属于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新建金湖站、洪泽站、泗洪站、睢宁二站、刘老涧二站、皂河二站、邳州站工程;改建淮安二站、泗阳站、皂河一站;整治高水河、金宝航道工程;骆南中运河影响处理工程,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徐洪河影响处理工程,沿运闸洞漏水处理工程,里下河水源调整工程。工程总投资69.5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亿元。

2006年11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复了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06〕561号)。工程于2009年陆续开工,2013年5月江苏段试通水。截至2014年10月,江苏段工程累计调水49.92亿立方米,其中调水出省2.57亿立方米。

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变更:

(一)高水河整治、金宝航道及沿运闸洞漏水处理工程取消了部分涵洞及桥梁工程。金湖站配套工程东偏泓节制闸、鱼道未拆除重建,仍维持鱼道现状。

(二)洪泽站、刘老涧二站、睢宁二站及皂河二站工程在原有泵站的基础上增加了发电功能。

(三)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蓄水位由13米抬高至13.5米,影响范围由环评阶段427.79平方公里增加至429平方公里。

以上变更未事前履行环保手续。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工程位于蓄水湖洪泽湖周边,未在湖内开展疏浚活动。委托开展了洪泽湖增殖放流工作,目前洪泽湖累计实施增殖放流资金3223万元。徐洪河泗洪至邳州段、京杭大运河邳州至都江段、金宝航道洪泽至宝应段及里下河扬州大三王河段工程开展了水生生态监测。

(二)在高水河整治工程、金宝航道整治工程、高邮段里运河血防工程、金湖泵站和洪泽泵站等5项工程中列入了血吸虫病北移扩散防护工程。

(三)长江-骆马湖段其它工程中与输水河道交叉的桥梁均设有防撞栏,金宝航道上的交通桥建设了桥面径流收集设施。泗阳站-皂河站段、徐洪河黄河北闸以北段、洪泽湖周边低洼地实施了灌溉排涝影响处理工程,并对周边低洼地采取防渗、截排水沟等措施。

(四)施工期生活区热水采取电加热、未设置锅炉房,湿法作业减少了开挖、填筑产生的粉尘量,选用了低噪声设备,振动较大的施工设备运行时安装了隔振机座。委托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

(五)施工弃渣部分用于场地填平,部分运至指定弃渣倾倒地点。淮安二站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清掏依托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处置,其他各泵站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就近运至城镇垃圾场集中处置。

(六)单个工程均单独编制了移民安置规划和企事业单位安置规划,由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或江苏省水源公司委托各地方征迁部门具体实施。各移民安置区设置了生活垃圾回收设施,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依托当地环保设施收集处理。

(七)编制了《环境污染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建立了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成立了应急指挥小组,配备了应急事故池、排污口拦截闸、应急拦截坝等应急设施。

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水质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试运行期各泵站生活污水水质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二)试运行期泗洪站工程引水河道水质(徐洪河)中CODCr最大超标0.6倍,其他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泗洪站内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氨氮略有超标,其他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三)施工期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要求,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试运营期泵房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Ⅰ类标准。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尽快制定并实施地下水位观测计划和开展输(蓄)水沿线地区地下水位、土壤盐渍化、潜育化和沼泽化的监测工作。做好工程沿线输水河道水质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完善水质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预警、联防和应急协调机制,确保供水安全。

请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及扬州市、泰州市、淮安市、宿迁市、徐州市、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5年9月22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扬州市、泰州市、淮安市、宿迁市、徐州市、盐城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9月25日印发

tags:

上一篇  下一篇

站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