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2015-09-29 11:25:21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小柯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内政办字〔2015〕11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自治区副主席担任委员会主任,区人社厅、总工会、工商联和企业联合会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社厅,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厅分管厅长担任。10个盟市也相继成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分管盟市长任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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