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典型问题
2021-07-20 01:31:04 | 来源:聊城政府网 | 投稿: | 编辑:迷雪儿

原标题:【聊城】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聊城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东昌府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工作人员王书生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7年初至2019年11月,王书生违规在聊城市高新鸿顺法律服务所兼职,在每年中秋节及春节时以实物形式领取报酬,共计折价2万元。2020年9月,东昌府区纪委将上述行为与王书生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莘县水利局引黄灌溉工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崔波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09年12月,崔波响应单位号召,离岗创业,到聊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所工作。2018年8月,原莘县水务局依据相关政策,要求离岗干部职工返岗工作,并签订《莘县水务局工作人员无兼职保证书》。崔波签订承诺书后,仍然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所兼职,直至2019年10月被检查发现才辞职,其间领取报酬5.1万元。2020年7月,莘县监委给予崔波政务记过处分。

阳谷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赵贤民违规承揽绿化项目工程问题。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赵贤民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承揽阳谷县3个村庄绿化项目工程的方式,从事营利性活动,共计获利15.02万元,其中赵贤民获利4万元。2020年8月,阳谷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赵贤民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和纠正。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住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纪律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早打招呼,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体现组织的严管和厚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新形式、新动向,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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