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7-20 01:30:42 | 来源:聊城政府网 | 投稿: | 编辑:黄懒懒

原标题:【聊城】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净化节日风气,聊城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聊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征收服务科科长张爱民节假日值班时午间饮酒问题。2020年10月6日,根据单位国庆节假期工作安排,张爱民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办公室值班。张爱民中午饮酒后,继续到岗值班,被市纪委监委察访人员当场发现。2020年12月,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党组给予张爱民党内警告处分。

阳谷县侨润街道办事处北街小区党支部书记苑新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中秋节前,苑新民违规向包括其本人在内的北街小区党支部成员及小区干部等8人发放过节福利,每人一张面值500元的超市购物卡,共计4000元。苑新民安排该笔费用在阳谷某钢材市场支出。2020年12月,阳谷县纪委将上述问题与苑新民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李永凯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11月4日,李永凯因私事驾驶单位执法公务用车,到温陈街道某酒业有限公司购买酒水。2020年12月,茌平区监委给予李永凯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置中央、省市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纪,在高压态势下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受到严肃查处,教训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警醒,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带头践行新风正气,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以优良作风保障新时代聊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敏锐力、政治执行力,力戒松懈麻痹思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对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不正之风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典型问题坚决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持续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向上向善,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tags: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

【聊城】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酒驾典型问题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聊城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酒驾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冠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负责人张增刚酒驾问题。

【聊城】关于聊城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全市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安排,经逐级推荐和评选审核,确定聊城市尚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50个集体为聊城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庞庆法等100名个人为聊城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聊城】关于公布调整市级河长湖长体系的公告

关于公布调整市级河长湖长体系的公告根据《聊城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聊城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市领导变动情况,经报请有关市领导同志同意并经市总河长批准,对市级河长湖长体系设置进行

【聊城】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群众来电办理情况的通告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群众来电办理情况的通告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直各12345市民热线承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热线处置情况的监督,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定期公开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事项处置情况

【聊城】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群众来电办理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群众来电办理情况的通报今年开始实施新的“接诉即办”细则,对市民诉求分类处置,全程跟踪,细化考核,突出解决率,夯实满意率,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整体办理情况(一)解决率稳步提升。今年以来

站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