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酒驾典型问题
2021-07-20 01:30:10 | 来源:聊城政府网 | 投稿: | 编辑:黄懒懒

原标题:【聊城】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酒驾典型问题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聊城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酒驾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冠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负责人张增刚酒驾问题。2020年10月3日22时40分,张增刚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9㎎/100ml。张增刚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冠县纪委给予张增刚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孙书志酒驾问题。2020年4月22日22时4分,孙书志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5.7㎎/100ml。孙书志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0月,临清市纪委给予孙书志党内警告处分。

东阿县第四中学教师胡存信酒驾问题。2020年5月15日22时33分,胡存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6㎎/100ml。胡存信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东阿县纪委给予胡存信党内警告处分。

这3起典型问题,反映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酒驾醉驾行为危害性认识不够,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严重危害,还面临着法律、纪律的严厉惩处。在党纪国法面前,所有侥幸心理都是掩耳盗铃,任何所谓“特权”都没有容身之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决摒弃“抓不到我”的侥幸心理、“不会抓我”的特权思想,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不越纪律红线,严守法律底线,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必须从政治上看,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执政使命上高度审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通过集体谈话、个别提醒、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督促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增强纪法意识,远离酒驾醉驾等破纪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可能存在的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为聊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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